3 居】。。住环:境
【
,。
3.1 】空间环境
【。
:
3《.,1.1 住宅项】目应为居民提供宜居!的居住生活环境【其居住街坊的—空间环?境控制指标应符【合表3?。.1.?1-1的《规定;当住宅建筑采!用,。低层或多层高密【度,布,局方式?时其居?住街:坊的空间环境控制指!标应符合《表,3.:1.1-2的规【定
!
?。
3.!1,.2 ? 住宅?建筑间距应按表3】.,。。1.2?规定的日照》标准进行控制旧区改!建,。项目内新建住宅【建筑:日照标准不》应低于大寒日—日,照,时数1h
【
?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