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2 基《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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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.1 规模【与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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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1 !住宅项目《建设规模应》根据所在地经—济社会发展水平、】市场需求和配套条】件等经?调查研究、科—学预测后合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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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】.2 ? 住宅项目应包括1!栋或多?栋住宅?建筑住宅项目较大时!应以城镇《道路划分形成若干】居住:街坊:
2.1!.,3 住宅项目【应,以满足居住需求【为目的?合理布局住宅建筑、!工程设施及》管线、场地和配【套设:施并应符合下列【。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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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《 住宅建》筑应:由一个或《多个供家《庭使用的独立—。居住空间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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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【。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!括给水排《水,。系统及设备、供电系!统及设备、通信和】有线广播电视等智】能化系?统及设备、消防设】施设备等;采暖地】区,尚应有?供暖系统及设备;】有燃气?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!气供应?系统及设备》
《
: 3 场】地应:包括道路、》绿地、非机动—车停车场所等基本】用地空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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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4 】配套设施应》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!服务:设施:、商业?服务设施、市—政公用?设施、交《通场站?设施及社区服务【设施:、便民服务设施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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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【1.4 》住宅建筑应根据所】在地:区,气候、地《。质及地形《地貌:等自然条《件因地制《宜、:合理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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