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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】。。合同与制《度
!3.3.《1 运行管理【部门应根据》系统:。实,际情况?建立运行规章制度】应定期检查规章制】度的执行《情况:规章:制度应严格执行
】
3.3】.2 管》理部门应《定期检?查人员?的工作情况和系统】的工作状态》并应对?检查结果进行统计】和分析发现问—题应及时《处理
》
3.》3.3 应利【用设备供应商提供的!保修服务、售后服务!。及,配件供应无合理理由!不应重复购买或【更换设备
》
《
3.3.4 空!调,通风系统的维修、】保养、清洗、节能、!调试、改《造及合同《能源管理等工程项】目,签订的合同应—妥善:管理存档文本中应明!确,约定实施结果—。或验收标准和有【效期限在执》行合同时对其相【关技:术条款的争议可由有!资质的检测机—构进行检验;—。在,合同有效期限内【无合理理由》不应追?加投资?或重复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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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.【5 ?空调:通风系统《的运行?宜定期?进行管理水》平综:合评价评《价方法?按本标?。准附录A执》行
【3.3.6 实施!合同:能源管理的》运行管?。理项目应在合同中对!能源:消耗和环境》保障等实《施项目制定明确【的量化目标并宜定】期检测和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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