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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一章 总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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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第一条 为加【强土地登记》管理规范土地登【记行为保护土地【权利人的合法—权益根据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、山东省土地登】记条例及有关—法律、?法规:结,合本市?。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— 第二条 】。 本:办法所?称土地?登记是指市、—区县人民政府及【土,地行政主《管部门(以》下,简称土地部门)根据!土地登记申请人的】申请:依,。。法对:国,有土地?使用权、集体土地】所有权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及】土地他项权利(以下!统称土地权利—)进行审查确认并颁!发,土地证书《的行为?
! 本办法所称土地】。权利人是《指经依法《登记取得土地—权,利的单位《。和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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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办法所称土地他项!权利是指依据—土,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取!得的:抵押权、承租权【。等项权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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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?本市行政区域内【土地权?利的:取得、?变更、终止均—应当依照《本办法进《行登记?但法律、法规规定】颁发土地承》包经营权证书—的,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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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四条 市、区县土!地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!记工作
】
: 第《五条: 依?法登记的土地权利受!法律保护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!
! 未经依法登记【的土:。地不得转让、出租】或者抵押其地上【建筑:物,及其他附着物—所有权?或者其他权利不得先!。行登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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