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监督检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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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 第:四十条 有关行】政监督部门对招标】投标工作实施监督】检查有权采》取下列措施》
【 【(一)检查项目审】批、:核准、备《案手续项目资金拨】付等文件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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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(二)!检查招标公告、【投标邀?请书、资格预—审文件、《招标文件、投标文】件核查投标》单位:的资质等级和资【信,等情况;
】
: , 》 (三)监—督开标、评》标,并可以旁听》与招标投标》事项:有关的重《要,会议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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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》四)向招标人、投标!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】、招:标投标交易场所【以及有关《部门调查了解情况】听取意见;》
— 】(五)审《阅招标投标情况报】告、合同及其有关文!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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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六)现《场查验调查、核实】招标结果执》行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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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必要时有关行政监】督部门?可以聘?。请有关专业技术【人员提供相关服务】有关行政监》督部门在查处招【标投标违《。法行为时需》。要相关?。单位配?合的相关单位应当予!以协助
】
, 第四十【一条 ?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!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!投标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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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一)越权审批—、核准、备案招标】方案或者招标方案】未经依法《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】擅自办理《招标相关手》续;
【
【 (二)以—指定、抽取》或者其他《方,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!代理机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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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强】制招标人设置标底】或者干预招标人编】制最高限价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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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》干涉资格审查、【评标或者确定中【标人;?
【 (】五)法律法规—禁止的其他方—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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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二?条 招标投—标交易场所》。不得:有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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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一)以考核、审【查,招标:。文,件等形式行使行【政监督管理权;
】
】 (二【。)直接或《者变相从事》招标代理等》中介:服务;
【
】 (三《)违法对潜在投标人!或者投标人、招【标代理机构设置市】场准入限制性条件】;
【 】(四)违反》规定收取《费用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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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】)违法干预招—标投标活动;
!。
》 《 (六)泄露国】家秘密、商业—秘密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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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七)在】开标前泄露投标保】证金交纳情况—。;
》
: 】(八)?不按照本条例规【定,退还代收代管的投】标保证金及银—行同期活期》存款利息;
】
— (九)法!律法:规规定的其他—禁止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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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四十三《条 投标人或者其!他,利,害关系人《。认,为招标投《。标活动?不,符合招?标投标法律法—。。。规规定的有权向【。招标:人提出异议》或者:依法向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—投诉按照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招标《投标法实施条—例第二十二条、第】四十四条、第五十】四条规?定事项投诉的应【当先向招标人提【出异议
】
因异议】、投诉?答复需要检验、检】测、鉴定、》专家评审的所需时】。间不:计算在答复期内【
】 招标人应当【根据有关行政监【督部门的投诉—处理决?定依法维持原评标】结果、重新确定中】标候选人或》者重新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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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条— :投标:。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!人对:评标结?果进行投诉的有关行!。政监督?部门按?照下列规定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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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一)《属于评审依据明确】评分标准清晰—的资:格审查、否》决投标、得分统计】。。、商务得分等客观】性评标?行为的责令招标人】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在!评,标基准价不变的基础!上对相关投》标文件进行复核依】法作:出处理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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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二《)不属于前项—规定的情形依法作】出处理决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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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处!。理对评标结果的异】议参照?前款规?。定,执行:
】。 , 第四?十五条? 市人民政—府应当建立招—标投:标活动?信用制度发展改【革,部门会?同其: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!对招标人《、投标人、》。招标代理机构—、评标专家、招标】投标交易《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!进行记录并公示【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!制度:、市场禁入制—度等实?现社会信用资源共】。享,完善守信《。激励和失信惩戒【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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