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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章,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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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一条— 为了规》范招标投标活动保】。护国家?利益:、社:会,公共利益和招标投】标,。活动当?事人的合法权益【根据中华《人,民,共和国招《。标投标法、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实施《条,例和有关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结合【本市实?际制: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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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本市行!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!。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!用本:。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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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政府采购的法律!、法规对《政府:采,购货物、服务的招标!投标另有规》定的从其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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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招标投标活动【。应当:遵循公开《、公:平、公?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!。
—。 国家—工,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!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!活动
】 《。第,四条:。。 市发展改—。革部门负责指导、协!调和综合监督全市】招标投标《工作会同有关部【门建立招标投标【活动的监督管理【制度对全市招标投标!活,动,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!督,促整改对无行业【监督部门监督的招】标投标活动实—施监督市经》济信息、城乡建【设、交通、农业、外!。经贸、国土房—管、市政、水利、】移民、林业、园林】等部门按照规定的】职,责,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!实施监督依法—。查处招标投标—活动中的违法行为】
】。 区县(自治县)!发,。展改革?部门负责指导—、协调和综合监【督本行政区》域,招标:投标工作对本行【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活!动监督工《作,实施检查并督促整】改对:。无行业监督部门【监督的招标》投标活动《实施监?督区县(自治县)有!关部门按《照规定的职责分【工,对,招标投标活动—实施:监督依法查处招【标,投标活动中的违【法行为?区县(?自治县?)人民政府对其所】属,部门有关招》标投标活动的监督】职责分?工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
! ?市、区县(自治县)!财政部?门,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!投标的政《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!的预算?执行情况和政府【采购政策执行—情况:。实施监?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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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市、区?县(自治县)监察】机关: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!动有关的《监察对象实施监【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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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》条, :本市招标投标—活动实行市、—区县:(自治?县)分级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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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!。。政府及其项目—投资:主管部门审批、【核准、备案的以【及上报国家审批、核!。准、备案《的项目其《招标:投标活动由市人民政!府有关行政监督【部门实施监督市【人民政府有关—行政:。监,督部门也可以委托项!目所在地区》县(自治县》)有关行政监督部】门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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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区县(?自治:县)人民政府及【其项目投资主—管,部门审批《、核准、备案的项目!其招标投《标活动由区县(自治!县)人民政》府,有关行政《监督部门实施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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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六条 》 本市建立统一【规范的招标》。投,标交易场所为—招标投?标活动提供》。服务为?招,标投:标活动的监督管【理提供必要条件招标!投标交易《场,所不: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!在隶属关系不得以】营利为目《的
! :依法必须进行招标】。的项目应当》进入招标投标交易】场所鼓励利用信息网!络,进行电子招标—投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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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—依法设立的招—标投标协会应当加强!行业自律和服务引】导招:标投标行业健康有】序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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