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?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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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条 【 ,为了规范《招标投?标,活动保护国》家利益、社会公共】利益和招《标投标活动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】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,投标法?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投标法?实施条例和有关【法律、行政法规结】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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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二条 本》市,行政:区域内?的招标投标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!用本:条例
】 ,。 政《府采购的法律、法规!对政府采《购,货物、?服务的招标》投标另有规》定的从其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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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三条 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!。循公:开、公平、公正【和诚实?信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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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!作人员不《得以任何方》式非法干《涉招标投标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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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条 市发展改革!部,门负责指导、协调】和综:合监:督全市招标》投标: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!立招标投标活动的】监督管理制度对【全市招标《投标活动监督工作】实施检查并督—。促,整改对?无行业监督部门【监督的招标投标【活动:实施监督市经—济信息、城乡建设、!交通:、农:。业、外经贸、国土】房管、市政》、水利?、移民、林业、园林!等部门按照规—定的职责《。。分工对招《标投:标,活动实施监督—依法查?处招标?投标活动中》的违: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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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区县(自治县】)发展改革部门负责!指导、协调和—综合监督本行政区】域招标投标工作【对,本行政区域的招【标投标活动监督【工作实施检查—并督促?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!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!动实施监督区—县,(自治县《)有关部门按照规定!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!。标活动?实施监督《依法查处招标—投标活动《中的违?法行为区《县(自治县)人民政!府对其所《。属部门?有,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!督,职责分工《另,有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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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!区县(自治县)财政!部门依法《对,本级实行《招标投标的政府【采购工?程建设?。项目:的,。预,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!购政策执行情—况实施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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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、区县(—自治县)《监察机关依》法,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!关的:监,察对象实《施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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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五条 本》市招标投标活动实】行市、区县(自【治县)分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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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市人》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!主管部门审批、核】准、备案的以—及上报?。国家:审批:、核准、备案的【项目其招《标投标活动由市人】民政府有《关行政监《督部门实施监—督市人民政府有【关,行政监督《部门:也可以委托项目【所在地?区县(自治县)【有关行政《监督部门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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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区县(【自治县)人民—政府及其项目投资】主管部门审批—、核:准、备?案的:项目其招《标投标活动由—区县(自治县)【人民政府《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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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六条 本市!建立:统一规范的招标投】标交易?。场,。所为招?标投标?活动提供《服务为招《标,投,标活:动,。的监督管理》提供必要《条件招标投》标交易场《所不得与《行政监督部》门存在隶属》关,系不得以营利—为目的
! 依法必【须进行招标的项目】应当进?入招标投标交易【场所鼓励《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!子招标投《。标
】 :。。 第:七条 依》法设立的招》标投标协《会应:当加强行业自律和】服务引导招标投标】。行业:健康有序《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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