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一章 总 》则 —   》  第一条  【为了:规范招?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!利益、社会》公共利益和招—标投标活《动当事人的合法【权益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招标《投,标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标投【标法实施《条例和有《关法律、行政—法,规结: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条例 【 ,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。 本市行政》。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!动及其监督管—理适用本《条例 【。 ,    《政府采购的》法律:、,法规对政府》。采购货物、服务的招!标投标另《有规定的从其规【定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: 招标投标活—动应当?遵循公开《、公平、公正—和诚实信用的—原则 —     国家工!作人员不《得以任?何方式非法干—涉招标投标活动 ! ,  《   第四条  】。市发展改革》部门负责《指,导、协调和综合监】。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!会同有?关部门建立招标【。投标活动《的监督?管理制度对全市招】标投标活动》监,督工作实施检查并】督,促整:改对:无行业监督部—门监督?的,招标投标活动—实施监?督市经济信息、城乡!建设、交通、农【业、外经贸、国【土房管、市政—、水利、移民、【林业、园林等部【门按照规定》的,职责分工对招—标投标活动实施【。监督依法《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!的违法行为》  【   区县(自【治县:)发展?改革部门负责—指导、?协,调和综?合监督本行政区【域招标?投标:工作对本《行政区域的》招标投标活动监【督工作实施检查并】督促整改对无行【业监督部门》监督的招标投标活】动实施监督区县(自!治,县):。有关:部门:按照规定的职—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!动实施监督》依法查?处招标投标活—动,中的违法行》为区县(自治县【)人民政府对其所属!部门有关招标—投标活动的》监督职责分》工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定 ! 《  :  :市、区县(自—治县)财政部门依法!对本级实《行招标投《标的:政府:采购工程建设项目】的预:算执行情况和政府】采,购政:策执行情《况实施监督 】 ?    市、—区县(自《。治县)监察机关【依法对与招标投【标活动有关的监察】对象实施监察 【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本市招标【投标活动实》行市、区县》(自治县)分级管】理 : ?   《  市人民》政府及?其项目投资主—管部门审批、核准】、备案的以》。及上报国家审批【、核准、备案的项】目其招?标投标活动由—市人民政府有—关,行政监督部门实【。施监督?市人:民,政府: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。也可以?委托:项目所在地区县【(自治县《)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! ?    — 区县(自治县)】人民政府及其项【目投资?主管部门审批—、核准、备案的项】目其招标《投标活动由区—县(自治县)人民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实施监督 !     【第六条  本—市建立统一规范【的招:标投标?。交易:场所为招标投—标活动提供服务为】招标投标活》动的监督《管理:提供必?要条件招标投—标交易?场所不?。得与:行政监督部门—存在:隶属关系《不得以营利》为目的 —。     依法!必须进行招标—的项目?应当进入招标投标交!易场:所鼓励?利用信息《网络进行《电子招标《投标: 《 ,   ? , 第七条  依法】设立的招标投标【协会:应当加强行业自【律,和服务引导招标投】标行:业健康有序发—展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