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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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—条 : 为了保障》适龄儿童、少—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!。利保证义务》教育的实《施统筹?城乡义务教育—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!法,和有关?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结:合本:市实际制《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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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第二条 —本市实行九》年义:务,教,育制度所有》适龄儿童、少年【必须:接受义务教育—
— 实施义【务教育不收学费【、杂费、《。择校费、《借读费以《及,国家和本市》规定以?外的任何《费用免费提供教【科书
】 第三条 !。本市义务教》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实!行市人民政府统筹】规划:实,。施区县(自治—县)人民《政府为?主管理?的体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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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、区【县(自治县)人民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!纳入国民经济—和,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将!。义务:教育全面《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优!先保障义务教育经】费投入
】
教育行】政部门?具体负责《义务教育实施工作】其他有关部门—在各自的职》责范围内负责义务】教育实施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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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乡镇人民【政府、街《。道办事处应当—按照职责做好相关义!务教育?实施工?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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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?四条 市、区【县(自?治县)人民政府【应当制定城》乡义务教育均衡发】展规划科学配置义】务教育教学资源重】点,。。改善农村《地区、?三峡库区、民—族地:区、边远地》区的学校和城—镇薄弱学校办学条】件缩小区域之间【、城乡?之间:和,学校之间义务—教育:的差:距,促进:义,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!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】和办学?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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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五条 【教育行政《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!定和社会发展要求改!。革教育教学内容【、课:程设置、《。考试、招生和—。评价制度推进—。实施素质教育—
【 学校应—当按:照素质教育的要求】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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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适《龄儿童、少》年的父母或者其【他法定监护人应当】积,极配:合学校实施素质【。教育共同促进—学生全面发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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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 市、区县(】自治县)人民—政府应当建立—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!育水平和义务教【育均衡发展》水平的目标》考,核制度把《实施:义务教育《情况:作为政?府及其部门》负责人年《度和任?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!容
】 市、区县【(自治?县)人?民政府教《育督导机《构应当建立义务教育!督导评估《制度:、督导结果公告制】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!强对学校、同级人民!。政府有?关,部门和下一级—人民政府执行义务】教育法?律,法规、?推进义务教育均衡】发展和?推进素质《教育等工作》的督导?。督导:结果向?社会公布并作—为考核、奖励或【者责任追究的—重要: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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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、区县(自治县【)人民政府应当【每年向同级人民【代表大会《或者其?常务:委员会报告义务【教育督导工》作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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