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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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一条 为【了加强对医疗—机构的管理规范【医疗机构执业活【动促进医《疗卫生事业的发【展保障公民健康【根据国务院医—。。疗机构管理条例和】有关: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【 第二条【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医:疗机构的设置审批、!执,业许可、执业活动】及其:监督管理适用—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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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前款所称《医疗机构包括从事】疾,。病诊断、治》疗活动的《医院、?妇幼保健院、社【。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!)、卫生院》、疗:养院:、门诊部《、诊所、医务室【、卫生室(所、站)!、急救?中心(站《),、临床?检验中心、医学检】验所、专科疾病防治!院(所、站》)、护?理,院(站)等医疗机】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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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》条 医《疗机构?。以救死扶伤》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!康,服务为宗旨》
! ,医疗机?。构应当使用适宜【的诊疗?技术和药《物因病施治防止过度!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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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市、区县】(自治县《)人民政府应当将医!疗机构设置规划【纳,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!会,发展规划、》城乡:建设总体规划;【科学合理配置医疗】卫生资源统筹—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!务,均等化;《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水!平和医?。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!;,保障对医疗机构的】经费投入落实对【医疗机构从事基本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】本医疗服《务的政府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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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市、区县【(,自治:县)人民政府应当科!学规:划、:合理布局按照—公平:、公开、公正原则】鼓,励社会资本举办医】疗机构?引导社?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!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!服务领域优先支【持举办?非营利性医疗—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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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市、区县(自治县】)人民政府应当在市!场准入?。、用地保障》、社会保险定点及】管,理、购买公共—卫,生服:务,、重点专科建设、等!级评审?、职称评《。定、技术准入、大】型医疗设备配—置等方面《平等:对待所有医疗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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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市卫生》计生主管部门—负责全市医》疗机:构的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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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区县(自治县】)卫生计生主管【部,门负责?本行:政区域内医》疗,机构的监督管理【工作
】 , , 发展改革、财政!、公安、民政—、人:力社保?、环保、城》乡规划、税》务、工商、质—监和食品《。药品监督管理等行】政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职责?。。共同做好《医疗机构的监督【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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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, ,。医,疗机构?及其:医务:人,员依法从事诊疗【活动:受法律保《护任何单位或—者个人不《得干扰或者侵犯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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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】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!当依法保《障,患者的知情权—、隐私权《等合法?。权,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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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患者在医《。疗机:构就医应当遵守医】疗机构的规章制度】自觉维护医疗—机构正常《秩序
】。。 发生医疗纠!纷时应当《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!规,定妥:善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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