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【 附 则
》
:
》 第》八十四条 本【条例:。下列用语的含—义为
—
物业指!房屋及配套》。的设施?设备和相关场—。。地
:
》 业主指【房,地产权证载明或者】其他法定文件确定的!物业所有权人
】
?
使用人】指物业的承租人【。或者:其他实际使》用物业的人
】
:
前期物业!管理指物业》出售后至业》。主大会成《立之前进行的—物业管理
【
本条!例使用的数》字含本数《
— 第八十【五条: 对未聘请物业服!务企:。业从事?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!项目其业主大会、】业,主委员会及物—业使用与维护的相】关事项可以参照本条!例执行
! 第八—十六条? :本条例自200【。9,年10月1日起施】行,2002年9月【25日重庆市—第一届人民》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四【十二次会议》通过的重庆市—物业管?理条例同《时废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