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《第八章 附 则
】
】 ?。第八十四条 【本条例下《列用语的含》义为:
?
【物业指房屋及配套】的设施?设备和相关场地【。
:
《 业》主指房地产权证【载明或者其》他法定文件确定的】物,业,所,有权人?
:。
,
使】用人指物业的承租】人或:者其他实际使用物】业,的人
《
【 ,前期物业《管,理指物业出售后至】。业主大?会成立?之前进?行的物?业管理
! 本条例【。使用:的数字含本数
】
《 : 第八十》五条 对未聘请】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!业,服务:活动的物业项目【其业主大会、业【主委员会及物业使用!与维护的相关事项】可以参照本条例【执行:
【 ?。第八十六条 本条!例自2009—年10月1日起施行!2002年9月25!日重庆市第一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:会第四十二次会【议通过的重庆—市物:业管理条例》同时废止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