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六章 法!律责任 ! :    第三十七条!。。  :违,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航运《管理机构责》令停止违法行为没】收违法所《得暂扣水路运输【。许可:证、船舶营业运输证!、水:路运:输服务许可》证或违规船》舶可解除违》规船舶动力并可处一!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罚—款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不具备法律、】法规规定《的条件?或未取得水路运输许!可证、船舶营业运输!证、水路运输服务】许可证而从事水【路运:输经营或《水路运输服务; ! ?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二)利用不!符合法律、》法规规?定的船舶从》事长途客运》、液货化《学品运输、成—。。品油运输、滚装运输!、集装箱运输—经营; 】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三)—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!服务经营者》超出许可《证核定的经营—范围经营;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水路运输及水【路,运输服务经》营者不再具备规定】经营条件航》运管理机构责令其限!期整改或责令其【停业水路运输及【。水路运输服务经营】者拒不整改或—拒不停业《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将营运!。船,舶租赁给不》具备资质条件者经营!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)利用【年,审不合格的》船舶从事水》路,运输:   】  第三《十八条  利—用报废船舶从事【水路运输的航—。运管理机构应没【收,并强制销毁报废船舶!没收违法所得—并对经营者处以一】万元以上十万—元以:下罚:款  】   航运管理机】构,对驾驶报废船舶的驾!驶员处以一千—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的?罚款 —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》九条 ? 违反本《。条例:规定有下《列情形之《一的航?。运管理机构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》没收违法所得并可】处二千元以》上,二万元以下罚款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一:)经营者《通过分割市场、联合!限价或?约定:不合理的经营条件等!方式限制或妨—碍公平竞争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客船运输途中!无正当理由将—旅客转船或滞站揽】客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。(,三)超?过,。核定载量载》客或载货; 【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低】于客票载明的等级】舱室安排旅客;【 ?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,(,五)强?制代办业务、垄断】或以其他不正当【。手段:承揽业务《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六)以本》人名义为《他人托运、承—运货:物收:取运费差价》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七)租借!、转让、涂》改水路运输》许可证、水》路运输服务许—可证或有关货物【运输单证《; 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八)在服务活!动中:接受当?事人:双方对同一事项【的委托或《违反国家规定收【取,水,路运输服务》费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其他损害旅客或!货主合?法权益和扰乱—。水,。路运输市场的行【为 》    》 ,第四十条  —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航运管理机—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为并》可处一千元以上【。一万:元,以下罚款 】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,),水路运?输及水路运输—服,务经营者《分,立、合并《或,变更经营范围—前,未向航运管理—机构:办理相关手续; 】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二:)水路运输经营者】新增普通货》物营业性运输船舶】未报航运管》理机构登记或—新增其他《营,业性运输船舶未报航!运,管理机构《。批准:;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》)水路运输》经营者未建立或未严!格执行船舶垃圾管】理和污水《处理制度 》 ,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一条  违》反,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航!运管理?机构责令停止违【法,行为没收《违法所得并可处五】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!罚款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一)客、渡》船未按照《核准的航班、发航】时间、航线》、停:靠站点?航行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水路货物运】。。输经营者承运—货物:未按国内水路—货物运输规则签【发运单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采【。用,。虚假宣传方》式销售船票或向旅】客,收取票价外》的费用?、财:物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四)港口客运站【或其他船票》。销售点未《按照公布的船票价实!行联网售票 】 :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二条  违反【本条例?规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航运管理》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并可处五百元【以上五千元》以下罚款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:水路:运输经营者未随【船携带船舶营业运】输证而从《事水路运输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水路运输及水【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在!停业或歇《业前未向航运管【理机构办理》相关手续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?),客运:企业:服务人员未经职【。业培训或《。无证上?岗; 【   ?  :   ? (:四)水路运输及水】路运输服务经营者】未按月向市或区县】(自治县、市)航运!管理机构《报送运输统计—报表和资料 】     第四!十三条  水—路运输及水》路运输服《。务经营者《未依法缴纳》规费的责令限期【缴纳并?可处欠缴费款—一,倍以上?三倍以下罚》款 》     —第四:十,四条  航运管理机!构的工作人员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由所在】单位:、上级或《有,。权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构成犯》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给,管理相对人》造成经济损失的【由,航运管?理,机构按?照国家有《关规定予以赔—偿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非法侵—犯经营者及从业人员!人身:、财产权利的; !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滥用职权】、索贿受贿、—徇私:舞弊向不具》备条件的单位—。和个人颁发》许可证的; 【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对》水路运输《及水路运输服—务经营的《开办:申请不作为》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擅自】。。改变法定《处罚:种,类、幅度及违—反法定?程,序处:罚及处罚显失公正】的; 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五)无法】定依据收费、罚款或!收费、罚款不使【用规定的收》据以及收费、罚【款不上缴的》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使用》、损坏扣押》财物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对:举,报人打?击报复?的; ?  — ,  :  :  (八)其他【违反法律《、法规?。的规定和失职行为的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