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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》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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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条 为【了维护水路运—输市场秩序》保护水路运输当【事,。人的合法权益根【。据中华?人民:共和国水路运输管】理条例及国家有【关法律、法规—结合本市实》际制:定本:条例
【
,。。 第》二条: :本市行政《区域内从事水路【运输(含车》渡、客渡)及水【路运输服《务经营以及水路运】输行政管《理应当遵守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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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条 市交》通,。行政主管部门主管】全市水路运》输管:理工:。作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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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交通—。行,政主管部门的航运管!理机构负《责,辖区内水路运输具体!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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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未设立航《。运管理机构的区县(!自治县、市)—的水路?运输:具体:管理工作由其交通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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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!安、工商、卫生和旅!游,等,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!自的职责实》施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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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《。市,。交通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!水路运输发展—的需要?编制水路运输发展规!。划和年?度计划报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!布,实,施
【。 第五条 】 水路运输管理实行!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!。则
】 ?水路运输《。。及水路运输服—务,。经营者应当遵守【国家有关《水上安全管理—的,规定遵守诚实信【用,原则依?法经:营、公平竞争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