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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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第一条 为】了保障失业人—员在失业期间的基】本生: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!业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劳》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!险条例、社》会保险费《征,缴,暂行:条例等法律、—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。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条例—
! 第:二条 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!列单位及《其职工(依》照和参?照公务?员,管理的人员》除外)必须依—照规定缴纳》失业保?险费参?加失业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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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?一)各类企业及【。其职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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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事业》单位及其《职工;
! 《 《。(三)民办非企业】单位及?其职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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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(四)社《会团体及《其专职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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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: (五)国家机关】中事业编制》人员、劳《。动合: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!。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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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六?)驻渝部《队机关?事业单?位及其职工;—
! (七【)有:。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!户,及其雇?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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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—单位及?其职工有《依法缴纳失业保【险费的义务;失业】人员:。有依法享《受,失业保险待》遇的: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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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四条 失业!保险基?金实行全市统—筹、分级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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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市人民政【府应当建立失业保险!调剂基金《
— 第》五条 市劳动!保障:。行政部门主》。管全市的失业—保险工?作区、县(自治县、!市)劳动保》障行政?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!内的失?业保险?工作
】 : 劳动保障行【政,部门:所属的就业》服务:。。管理机构是失—业保险经《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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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【方,税务:机关负责失业保【险费的征收财政【、审计?和监察部门》依法对失业》保险基金的》收支、管理情况进行!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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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六条 失业】保,险经:办机构应《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!制度每年至少向【社会:公,布,一,次失:业保险基金》收支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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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!保险经?办机构所《需经费列入财政预】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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