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?
?
】 第一条 】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!失业期间《的基本生《活促进失业人员再】就业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!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!例、社会保险费征】缴暂行条例等—法,律、行政法规—的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《条,例
》
: 第》二条 本市行!政区:域内的下《列单位及其》职工(依照和参【照,公务员管理的人【员除外)必须依照规!定,缴纳失业《保险:费参加失业保险【
! ? , (一?)各类企业及其【职,工;:
】 ? (二)事【业,单位及其职工—;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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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三)民办非企【业单位?及其职工;》。
【 : ?。 (?四)社?会,团体:及其专职人员—;
! 《 (五《)国家机关中—。事业编制人员—、劳动合同制工人】和其他工《勤人员;《
【。 ? ? ,(,六,)驻渝部队机关事】业,单位及其职》工;:
》
, 【 (七)有雇工的城!镇,。个体工商户及其【雇工
! , 第三条 !单位及其《职工有依法缴纳失业!保险费的义务;失业!人,员有依法《享受失?业保险待遇的—权利
! ?第四条 》。 失业保险基【金实:行全市统筹、—分级管理《
【 ?。市人:民政府应当建立失】业保险调《剂基:金
》。。
第【五条 —市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主》。管全市的失业保险工!作区、县(自治县、!市):劳动保障行》政部门?主,管本行?政区:域内的失业保险【工作
【
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!属的就业服务管【。理机:构是失业保险经【办机构
】
, 地》方税务?机关负责失业—保险费的征收—财政、审计和—监察:部门依法《对失:业保险?基金的收支、管理情!。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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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六《条 : 失业》保,险经办机构》应当建立健全内【部审计?制度:每年至少《向,社会:公布一次《失业保?险基金收支》情况
《
》 失业保险【经办机?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!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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