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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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条 — 为了保障失—业人员在《失业期间的基—本生活促进失—业人员再《就业根据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劳动《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!条例:、社会保险费征【缴暂行条《例等法律、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合,本市实际《制定本?条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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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市行政!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!其,职工(依《照和参?照,公务:员管:理的人员《除外)必《。须,依照规定缴》纳失业保险费参【加失业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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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各】类企:业,及其职工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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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)事业单!位及其职《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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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三)民办非企】业单位及其职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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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【社会团体及其专职】人员;
【
— ? (:五):国家:机关中事《。业编制人员、劳动合!同制工人《和其:他工勤人员》;
】 【(六)驻渝部队机关!事业单?位及其职工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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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七)有《雇工的城镇》个体工商户》及其雇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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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单位及】其职工有依》法缴纳失业保—险费的义务》。;失业人《员有依法享受失【。业保:险待遇的《权利
》
第四!条 失业保】。。险,。基金:实行全?市统筹、分》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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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《人,民政府应当建立失】业保险调剂基金【
— , 第五条 ! ,市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主管全市—的失业?保险工作区》、县(自治》县、市)劳》动保障?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!区,域,内,的失业保险工—作
【 劳动保障】。行,政部: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!理机构是失业—保险经办机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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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地方税务《机,关负责失《业保险费的征—收财政?、审计和监察部【门依法对失》业,。保险基金的收—支、管理情况进行监!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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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》 失》业保险经办机构【应,。当建:立健全内《。部审计制度每年【至少向社会》公,布一次失业保险【基金收支《情况
【
》失业:保险经办机构所需】经费列入《财政预算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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