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权利和义务
!
—。 《。第三十九条 — 受援人享有—以下权利
!
【 (一《)了解为其提供法律!援,助的:进展情况;
—
?
: 》 (二)要求法!律,援助机构、法律【援助:服务机?构和法律援助—人员以?。及有关部门对其提】供的:个人信?。息保密;
!
? (【。三)要求法》律援助机构更—换不依法《履行职责《的法律援助人员;
!
?。
—。 (四)【法律:、法规?规定或者法律援【。。。助协议约定的其【他权利?
》。
第四十】条 ?受援人应当履—行以下义务
!
【 (《一,)及时提《供有:关证据材料如实陈述!案件事实和相关情】况,;
:
,
— (二)!配合法律援助人员调!查案件事实;
【
— 》 , ,(三:)当经济状况—或者案情《。发生:变化时应当及时告】知,法律:援助人?员或者法律》援助机构
】
第【四十:一,。条 法《律援助人员享有【以下权利
》
:
》 ? , (一)要求受援!。人,提供与法律援—助事项?。有,关的材料以及其他必!要的配合和协助【;
! (二】)受援人违反—本,。条例规定或》者不履行法律—援,助协议?情节:。严重的可以向—法律:援助机?构申请终《止法律援助服务;】
》
!(三)法《。律,、法规?规定或者法》律援助协议约定的】其,他权利
—
? 第四十二条! 法律援助—人员应当履》行,以,下义务?
】 (一】)依法办理法律援】助事项忠实履—行法律援助职责全力!。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!。益;
?
】 ? (?二)接受法》律援助机构的指【导和监督及时向【法律援助机构—和受援人通报法【律援助事项的进【。展情况;
—
! (三)—保守法律援》助事项?所涉及的国家秘【。密、商?业,秘密和当事人隐【私;
》
【。 (四)法】律、:法规规定《或者法律《援助协议约定—的其:他义务
》
法!律援助人员》不得利用办理法律援!助案件收取受援人】及其亲属《等的:财物或者牟》取其他不正当—利益未经法律援助机!构批准法律援—助人:员不得终止法律援】助不得委托他人【办,理指派的《法律援助《事项:
?
》 第四十三条 】 法律援助人员依法!查询、复制有—关资料的有关国【家机:关、社会团体、【企,业事:业单位以《及其:他组:织应:当提供支持不得收取!查询和复制》资,料,费,用
! 人民法院受【。理,的法:律援助?案件应当《缓收、减收》或者免收《案件受理费
—。
!受援人申《请仲裁、公证、【司法:鉴,。定的有?关仲裁机构》、公:证机构、司法鉴【定机构应当按—。照有关?规定缓收、减收或者!。免收有?关费用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