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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章 申请、【受理和实施 !     】第十九条  —申请法律援助由【当事人向法律援【。助机构提出》当事:人为无?民事行为能力人【或者限?制民:事行为能力人的【由其法定代》理人代为申请 【 《   ?。  无民事行为能力!人或者限制民事行】为能力人与》其法定代理人—之间发生《纠纷需要法》律援:助的由与该争—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!其他法定代理人代】为申请 —     【被羁押?的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。人、服刑人员—和强制隔《离戒毒人员申—请法律援助的—可以:由其法?定代理人、近亲属】代,为,申请 【    《 第:。。。二十条  申请法律!援助的事项属于【诉讼:事项的?向有管辖权》的人:民法:院所在地《。的法律援助》。。机构提出;属于【侦查或者审》查起诉阶段》刑事案?件,的向办?理案件的公安机【关或者人民检察院】所在地?的法律援助机构提】出 【    申请法律】援助的事项》。属于非?诉讼法律《事务的向有权—。处理机关所在地、申!请人住所地或—者被请求人住所地】的法律援助机构【提出 【。。     申请【人对:法律援助机构无【法确定?的可以请求市司法行!政部门确定》 , , ?。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一条》  两个《以上的?法律援助机构均可】以受:理,的法律援助案—件,。申请人可《以选择其中一个提】出申请 》     申!请人向两个以上法】律援助机构提出【。法律援助申》请的由最《先收: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!构受理 】     》本市:法律援?。。助机构之《间因管?辖发:生争议时由市—司法行政部门—指定:受理  !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 被羁押的犯罪】嫌疑:人、被告人、服【刑,人员和?强制隔离戒毒—人,员申请法律》。援助的可以》通过办理案件的人民!法院、人民检—察院、公安机关或】者所在监狱》、看:守所、强制》隔离戒毒所转—交申请 —。 ,     —。人,。民法院、人民检察】院、:公安机关或者—监狱:、看守所和强制隔】离戒毒所《收到被羁押的犯罪】嫌疑人、被告—人、服刑人员—。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!提交的法《律援:助申请后《应,当在二十四》小时内依照本条例】第二:十条的规定》转交相关法律援【助机构? ? ,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,条  工会、共【青团、妇联、残联、!。侨,联等社会组织可【以,依据自身章程为职】工,、未成年人、—妇女:。。、残疾人、归侨侨】眷等无偿提供法【律服务也可》以依照本条例第【二十:。条的规定向法律【援助机构转交—职工、未成年人【、妇:女、:残疾人、《归侨侨眷等》的法律?援助申?请 《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—四条  《。申请法律援助应【当,。采用书面《形式填写法律援【助申请表以》书面形式提出申请】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!。申请由?法律援助机构—工,。作人员或者》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!机构工作人》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!     !第,二十五?条  申《请法:律援助?应当提交下》列申请材料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《)法律援助申请【表; ?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。)居:民身份证或者其【他有效的身份—证,。明申请代理人还【应,当提交有代理权的】证明;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三)经《。济困难?证明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四)与所》。申请法律援助—事项有关的》案件材料 【   》  有本条例—第十:二条、第十四条至第!十六条情《形,之一的可以不—提交经济困》难证明 》 :。 :  :  第二十六条 】 申请人住所地或】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!人民政?府、:街道办事处对—因申请法律援—助请求出具经济困难!证明的应当依据本】条例第十七条—的,规定进行认》。定不能明确申请人经!济困难状况的可以】参考:申请人所在》村(居)民委员会】出具的?意见 —     对符合!。条件的应《当在三个工作日【内出具经济困难证】明;对不符合条【件的应当在三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!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】。   】  第?二十七条  申【请,人的下列证件、证明!材料应当认定—为经济困难》证,明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农村"五保"供】养证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二《)城市?"三:无"人员证; 【 ?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城乡》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金领取】证; ? ,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人民法!院给予申请人—。司法救助的决定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在社会福利机构】中由政府或者慈善机!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!料;: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六)依!靠政府?或者单位给付抚【。恤金生?活的证明《材料; 【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七,)因自然灾》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!现暂时困《难正在接受政—府,临时救济的证明【材,料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,八):法律、法规或者市】人民政府规定的能】够,证明:申请人经济》困难的?其他:证件、证明》材料 —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八条《  法?律援助机构收到法】律援:助申请后《应当进行审查并在】七个工作《。。日内作出《给予或者不》予法律援助》的决定书面通知申】请人属?于,第二十二条第—一款:和第二十三条规定】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!应当:将决定同时函—告有关人民》法院:、人民检察》院、:公安机关、》监狱、?看守所、《强制隔离戒毒所和】。工会:、共青团、》妇联、残联、侨联】 :     法!律援助?机构对?申请材料不》齐全或者不符合【要求的应《。当一次性告》知申:请人应当补交—的材料申请人补【充材: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!时限申请人不按【照,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!撤,销申请 《  —   第《。二十九条  申请法!。律援:。助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法律援助》机构可以决定先行提!供法:。律援:助再进行审查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一)距《法定时效届满不足】七日需?要起诉、仲裁或【。者申请行《政,。复议:的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需要!立即申请财》产保全、证》据保:全或者先予执行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其他紧急或者】特殊情况《 :。 ?。     》先行提供法律援助】的受援人应当在法】。律援助?机构:确定的期《限内补交规定的【申请材料法律—援助机构《经审查?认为受?援人不符合法—律援助条《件的应?当,依照:。本条例第三十—五条的规《定终止法《。律援:。助 —   ?。  第三《。十,条  ?人民法?院应当自《发现:被告:人符:合通知辩护》情,形之日起三日内【。通,。知法律?援,助,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!供辩:护并在开庭》十日前?将通知辩护公函【和起:诉书:或者判决《书副本送交法律援】助机构人民》检察院和《公安机关应》当自发现犯罪嫌疑】人符合?通知辩护情形之日起!三,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!构指派律师为其【提供辩护《。并将通知辩护公函和!采取强制措施决定】书、起?诉意:见,书、起诉书》。副本:送交法律援》助机:构 《    — ,人民法院审理强制】医疗案件应当自【。发现被申请》人,或者被?告人没有委托诉讼】代,理人之日起三日内将!通知代理公函—、强制医疗申请【书副本送交法律【援助机构通知—法律援助机构指【派律师担任其诉【讼代理人 【     第】三,十一:条  对于民事、】行,政,法,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!机构应?当,自,作,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!之日起七个工作日】内指派法律》。援助服务机构安【排法律援《助人员承办或者安排!本机构的法律—援助人员承办 】   —  对于刑事法律】援助案件《法律援助机构—应当自作出给予法】。律援:助决定之日起—三个工作《日内指派法》律援助服务机构安】排律师?承办或者安》排本机构的法律【援,助律:师承办 】     对于人民!法院、人民检—察院、公安》机,关,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!构提:供法律援助的—案件:。。法律援助机构—应当自收到通知辩护!公,函、通知代理公【。函之日起三个工作】日,内指派?法律援助服务机构】安排:律师:。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!的法律?援助律师承办并函】告人民法院、—人民: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】 《 ,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二条  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!机构应当《与受:。援人签订法律援【助协议明《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! ,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三条  —。公,安机关在撤销案件或!者移送审查》起诉后?人,民检:察院在作出提—起公诉、不》起诉或者撤销案【件决定后《人民法院在终—止审理或者作出【裁决后以及公—安机关、人民—检察院、人民法院】将案件?移送其?他机关办理后应当在!五日内将办理结果】书面告知承办律师】并将相关法律文书】副本或者复》印件送达承办律师】    ! 第三十四条—  有下《列情形之一不予提供!法,律援助的法律—援助机构《应当向申请人—说明: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一):申请:人,不符合本条》例规定的法律援【助条件的; —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二)被请求人【不明确的;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三)法律援》助,事,项已审结或者处理】完,毕申请人以》同,一事实和理》由再次申请法律【援助的但是人—民法院?决定再审《的除外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?法,律、法规规》定不予提供法律援助!的其他情《。形,   】  :。第三:十五条  有下列】情形之?一的应当终止—法律援助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》)受:援人不符合》或者不再符合法律】援助条件《的,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,)案:件依法终止审理【或者被撤《销的; 《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?)受援人自行—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!辩护人的; — ,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四《)受:援人要求终止法律】援助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受—援人利用法律援【助从事违法活动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受援人故意隐瞒【与,案件:有关的重《要事:实或:者提供?虚假证据的》; 【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七—)法律、《。法规规定应当—终止的其他》情形 》     【有上述情形之—一的:法律援助人》。员应当向法律援【助机构报《告法律?援,助机构?经审查核实决定终止!法,律援助的《应当制作《终止法律援助决【定书并送达受—援人同时函》告法律援助》服,务机构和《有关机关、单位 】 《     符合【本条:例第十五条、—第十六条规定的【不得:终止法律援助 】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六条  申】请人对法律援助机】构,作出的?不,。予法:律援助决定或—者终止?律援助决定有—异议的?可以自收到决定之】日,。起十五日内向主管】该法律援《助机构的《司法:行政部门提出—司法行政部》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!日起五个工作日内】进行审查《认为符合法》。律援助条件的—应当:书面责令法律援助机!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!供法律援助并告知申!请人:;认为不符》合条件的应当—维持法律援》助机构?的决定并将》理由书面告知申【请人 】   ? 第三十《七条  法》。律,援助案件结案三十】日内法律援助人【员应当向法律—援助机构提交有【关的法?律文书副本或者复】印件以及结案报告】等材:料 》    》 法:律援助机构应当自】收到法律援助结案材!料之日?起十个工作日—内完:成审查;《审查合格的应当【自审查?合格之日起三—十日内按《照法律?援助办案补贴标准】向法:律援助人员》足额支付法律援【助办案?补贴法律援助—人员为法律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!不领:。取办案补贴 !     法【律援助办案补—贴标准由市司法【行政部门《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!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参!。考,各类法律援助—案件的平均办理【成本等因素制定并适!时调整? —   ? 第:三,十八条  》司法行政部门应当】建立健全法律援【助质:量管理制《度制定办理法律【援助案件《的质量标准建立健】全法律?援,助案件质量检—查和评估制》度,、受援人回访—制度、法律援—助服务?机构:和法律援助人员考核!制度:并定期将法律—援助情况向社会公布!接受社会监督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