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,
第三章 申【请、受理和实施
】
】 第十九—条 申《请法:律援助由《当事人向法》律援:助机构提出当事【。人为无民事行为能】力,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!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!理人代为申请
!
《 无《民事行为《能力人或《者限制民事行—为能力人与其—。法定代理人之间【。发生:纠,纷需要?。法律援助的由—与该争?议,事项无?。利害关?系的其他法定代【理人代为申》请
—
被羁押的!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、服刑人员和强【制隔离戒毒》。人,员申请法律援助的】可以由其法定代理】人、近亲属代为【申请
】 第二十【条 申请法律援】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!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!民法:院所在地的法—律援助机构》。提出;属于侦查【或,者审查起诉阶—段刑:事,案,件的向办《理案件的公安—机关或者《人民检察院所在地】的法律援《助,机构提出
—
,
《 申请法律【援助的事《项属于非诉》讼法律事务的向【。有权处理机关—所在地、申请人住所!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!地,的法律援《助机构?提出
—
: 申请—人对法?律援助机构无法确定!的可以请求市—司法行政部》门确定?。
《。
—第二十一条 【两个以上的法—律,援助机构《均可以受理的法【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可!以选择?其中一个提出—申,请
》
《 :申请人向两》个以上法律援—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!申请的由《最先收到《申请的法律援助机】构,受理
《
】本市法律援助机构】之间因管《辖,发生争议时由市司法!。行政部门指定受理
!
】 第二十二条— 被?羁,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!告人、服刑人—员和强制隔离戒【毒人员申请法律【。援助的可以通过办理!案件:的人:。民法院、人民检【察院、公安机关【或,。者所在监狱、看【守所、强《制隔离戒毒所转【交申:请
【。 人民法院】、,人民:检察院、公》安机关或者监狱、】看守所和强制隔离戒!毒,所收到被羁押的犯罪!嫌疑人、《被告人、服刑—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!人员提交的》。法律援助申请后应】当在二十《四小时内《依照本条例》第二十条的规定转】交相关法律援助机构!
】 第二《十,三条 工》会,、共青团、妇—。联、残联、侨—联等社会《组织可以《依据自身章》程为职?工、未成年人、【。妇女、残疾》人、归侨《侨眷等无偿提供法律!服务也可以依照【。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!定向法律援助机构】转交职工、未成年】人、妇女、残疾人、!归侨侨眷等的法【律援助申请
—。
:
【第二十?四条 申》请法律?援助应当采用书面】形式填写法律援助申!请表以?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!有困难的可》以口头申请由法【律援助机构工—作,人员或者代为转交】申请的有关机构【工作人?员代为填写申—请表
》
第二!十五:条 : 申请法律》援助应当《提交下?列申请材料》
【 《 (一)法律】。援助申请表;
!
》 《 (二)居民身份!证,或者其他《有效的?身份证?明申请代理人还应】当,提交有代理权—的证明?;
《。
! (三)经济【困难证?明;
—
: , 》 , (四?)与所申请法律援】助事项?有关的案件材料【
— : 有本条例第十二!。条、第十四》条至第十《。六条: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!。交经济?困难证明
—。
《 《。第二十六条 【申请人住《所地: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!镇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对《因申请法律》援助请求出具—经济:。困难:证明的应当依据【本条例第十》七条的规定进行【认,定不能明确》申请人经济》困难状?况的可以参考申【。请人所?在村(居)民委员】会出具的意》见
:
:
,
,
对符合条!件的应当《在三个工作日—内出具经济困—难证明;对不符【合条件的应当在【三个工作日》内书面?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
》
《 第二十七条 !申请:人的下列证件、【证明:材料应当认定为【经济困难《证,明
?
— , (一)】农村"五保"供【养,证;
—
— 《(二)城市"—三无"人员证;
!
!。 (三)—城乡居民最低—生活保?障金领取证》;
:
— 《 (《。。四)人?民,。法,院给予申《请人司法救》助的:。。。。决定;
! 《 (五)在社!。会福利机构中—由政府或《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!的,证明材?料;
】 《。 《(六)依靠政府【或者:单位给付抚恤金生】活,。的,。证明材料;
【
:
— (七)【因自然灾害等—原因导致生活—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!受,。政,府临时救济》的证明材料;
】
】。 (八)【法律:、法规或《者市人民政》府规定的能》够,证明申请《人经济?困难的其他证件【、,证明材料
!
, 第》二十八条《 :法律援助机构收【。。到法律援助申请后】。应当进?行审查并在七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】予,或者不?。予法律援助》的决定书面通知申】。请,人属于?第二十二条》第一:款和第?。。二十三条《规定情形的法—律援助机《。构应当将决》定同时?函告有关人》民法院、《人民检察院、公安】机关、监狱》。、看守所、》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工!会、共?。青团、妇《联、残联、侨联
!
】法律援助机构对【。申请材?料不:齐,全或者不符》合要求的应当—一次性告知申—请人:应当补交的》材料申请人补充材】料的时?间不计入审查时限申!请人:不按照?要,求补充?材料的视《为撤销申请
—
】 第二十九》条 申请法律援助!。有下列?情形:之一的法律援助【机构可以决定先行提!供法律援助再进行审!查
】 【。(一)距法定时效】届满不足七日—需要起?诉、仲裁或者—。申请行政复议—的,;
《
】 (《二)需要立即申请】。财产保全、证据保全!或者先予执》行的;
》
— (三】),其他紧急或者特【。殊情况
—
先】行,提供法?律援助的受援人应】当在法律援助机构确!定的期限内补交规定!。的申请?材料法律援助—机构经审查认—为受援人不符合法】律援助条件》的应当依照》。本条例第三十五【条的规定终》止法律援助
—
?
》 ,第三十条 人民法!院应当自发现被【告人符合《通知辩护情形—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法!。律援助机构指派律】师为其提供辩护【并,。在开庭十日前将【通,知辩护公函和起【诉书或?。者判决书副》。本送交法律援助机】。构人民检察院—和,。公安:机关应当自发现犯】。罪嫌疑人符》合通知辩《护情形之日》起三日内通知法律】援,助机:构指派律师为其提】供辩:护并将通知辩护公】函和采取强制措【。施决定书、起—诉意见书、起—诉书副本送交法律】援助机构
】
,
: : 人民法院审—理强制医疗案件应】当自发现被申请【人或者被告人没有】委,托诉讼代理人之日起!三,日内将通《知代理公函、强制】医疗:申请书副本送交法】。律援助机构通知法】律援助机构》指派律师担任—其诉讼代理人—
?
— 第:三十一条 对于民!。事、行政法律援【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!应当自作出给予法】律援助决定之日起】七个工作日内—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机!构安排法律援助人】员承办或《者安排本机构的法律!援,助人员承办》
】 对于刑事法律】援助案件法》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!出给予?法律援助决定—之日起?三个工作日》内指派法律援—助服务机构安—排律师承《办或者安排》本机构?的法律援助律师承】办
】 对于》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!院、公安机》关依:法通知法律援助机】构提供?法律:援助的案件法律援】助机构应当自收到】通知辩护公函、通】知代理公函之日起三!个工作日《。内指派?。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安!排,律师:承办:。或者安排本机构的法!律援助律师承—办并函?告人民法院、人【民检察?院、公安机关—
:
?
: ?第三十二条》。 承办法律援助】案件的机《构应当与受援人签】订法律援《助协议明《确双方的权利义务
!
— 第《三十三条 》 公安机关在撤【。销案件或者》移送审查起诉—后人民检察院在作】出提起公诉》、不起?诉或者撤销》案件决定后》人民法院《在,终止审理或者—作出裁决后以及【公安机关、人—民检察?院、人民法院—将案件移送其他【机关办理后应当在五!日,内,将办理结果书面告】知承办律师》并将相关法》律文: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!达承办律师
—
— 第《三十四条 —有下列情《形,之一不予提》供法律援助的法【律援助机构》应当:向申请人说》明
】。 《 , (一)申请人不!符合本条例规定的】法律援助条件的【;
! ? ?。(二)被请求人【不明确的《;
【 —。 (三《)法律?援助事项已审结【或,者处理完毕》申请:人以同一事实—和,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!助的但是人民法院】决定再审的除外;
!。
:
》 (四】)法:律、法规《规定不予提供法【律援助的其他情形】
— 《。第三:。十五条 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》应当终止法律援助
!
》 — (一)受援人】。不符合或者不再符】合法律援助条件的】;,
,
《
【。。 (二)》案件依?法终止?审,。理或者被撤销的;】
— — (三)受援人】自行委托其》他代理人或者辩【护人的?;
—
!(四)受援人要求终!止法律援助的—;
?
,
【 : (五)受援人利!用法律?。援助从事违》法,活动的;
】
,
: , ? (《六)受援人》故意隐?瞒与案件有关的【重要:事实:或,者提供虚假证据的;!
,
:
,
】。。 (七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应》当终止?的其他情形
!
有上】述情形之一》的法律援助人员【应当向?。法律援助机构报告】。法律:援助机?构经审查核实决【。定,终止法律援助—的应当制《作终止法律》援助决定《书,并送:达受援人同时函告法!律援助服务机构和】有关机关、单—位
—
《 符合本《条例第十五条、第十!六条规定《。。的不得?。终止法律援助—
— 第》三十:六条 ? 申请人对法—律援助机构作—出,的不予法《律援助决定》或者终止律援助【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!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!日内向?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!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!司法行政部》门应当在收到异【议之日?起五个工作》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!合法律援助条—件的应当书》面责令法《律援:助机:。构及:时对该?申请人提供》法律援助并告知【申请人;认为不符合!条件的应当维持法律!援助:。机构的决《定并将理由书—面告知申《请,人
】 第三十七条】 法律援助案件结!案三十日内法律援】助人员?应,当向法律援助—机构提交有关—的,法律文书副》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!案报告等材料
!
? 法律援【助机构应当自收【到,。。。。。法律援助结》案材料之《日起十个工作日【内完成审查;审查】合格的应当自审查】合格之日起三十日】内按照法律援助办案!补贴标准向法律【援助:人员足额支》付法律?援,助办案补贴》法律援助《人员为法律援助【机构工作人员的不领!取办案补贴
】
,
? 法律》援助办案补》贴标准由市司法行政!部门会同市财政【部门根?据本市经济发—展水平?参,考各:类,。法律援?助案件的平》均办理?。成本等?因素制?定并:适时调整
!
》第三:十八条 司—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!健全法律援助质量】。管理制度制定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】的质量标准建立【健全:。法,律援:助案件质量检查和】评估制度、受援【人回访制《度、法律援》助服务机构和—法律援助人员考【核制度并《定期:将法律援《助情况向社会—公布接受社会监【督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