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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机【动车驾驶人》
】 第二—十二:。条, 驾驶机动车【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门申请】取得:机动车驾驶》。证并按规定使用【、审:验任何单位或者【个人不得《转,借、冒用、伪造【。、变造、骗领机【动车驾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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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。二十三条 取得本!市核发的《机动:车驾驶证的驾驶【人应当到公安—机关:交通管理《部门领取交通—信息卡驾车时随身携!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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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驾驶人的《交通信息卡不得【转借、冒用;遗失、!。损坏的应当到公安机!关交:通,管理部门补领或【者换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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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《四条 《驾驶营?运机动车的》驾驶人应当参—加交通安《全教育培训每年不】。少于二十四》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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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机动—车驾驶人违反道路】。交通安?全法律、法》规在一个记分周期】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!。分的应?当,在十:。五日内到机动—。车,驾驶证核发地—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!机关交?通,管理:。。部,门接:受为:期七天的道路交通】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!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教!育培训费《用由当事人》承,担
! 第二十五条【 ,。。。 单位和个人—不得非法从事—机动车?和机动车驾驶证代】理业务依法从事【。机动车登记、机动车!驾驶:证的换证《和补证代理业务【的中介机构》应当将营业》执照、从业人员【基本情况送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部—门备案公《安机关?交通:管理部门不得—增设备案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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