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。第二章? 】 第一节 机动车! — :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 机动车经!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《。门登记并《领取机?。动车行驶证后—方可上道《路行驶尚《。未登记的机动车需】要上:道路临时移动的【应当取?得临时通行牌证临】。。时通行牌证有—效期不得超过三十日!;确需?。延期的经市公安机】关交通管《理部门批准可—延长三十日 !     取得】本市核?发的行驶证的—机动:车应到公安机关【交通:管理部门领取—交,通信:息卡:。上道:路行驶时《应随车携带 !     机动车!交,通信息?。卡不得?转借、冒用;—遗失:、损坏的应当到【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补领》或者换领 【     第十!。条  ?机,动车所有人实际住】所地址、联系—电话等登记事项发生!变更的应《当自变更《之日起三《十日内向公安—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!交有:关变更资料 —   【 ,。 第十一《条,  已达到国家【强制报废标准的【机动车不得上—道路行驶其所有【。人,应当及时办理注【销登记手续 】。     机动!车所有人、管理【。人和驾驶人应—当,按照国家《机动车安全技术标】准和:本市有?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维!护和保?养保持车况》良,好、车容整洁、排】放合格 !    《第十:二条:。  经?登记后上道路—行驶的机《动车:应当依?照法律、行政—法规的规定定期参】加安全技术检验 ! ?   ?  :。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应当根据机动车!安全技术《检验机构出具的【检验合格《。证明核发机动车检】验合格标志 】     公】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核发机】动,车,检验合格标志—时应当对机动—车的技术参数和车辆!类型、厂牌型—号、:颜色、发动机号【码、车辆识别代号】(车架号码)—等主要特征》进行确认《与全国被《盗抢机动《车信息系统比对【。核查机?动车的道《路交通安《全违法记录和交通事!。故处理情况 】 ?    申请—核,发机动?车检:。验合:格标志和《办理:机动车相《关,登记业务前机—。动,。车,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有!道路交通安全—。违法行为的》应,当接受?调查、?处理并履行》生效的处罚决定 ! :     第【。十三条 《 上道?路行驶的《汽车应当符》合下列规定 【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载货汽!车与大、《中型载客汽车—和出租汽《车车:身应当喷《涂车辆所《有人名称《。或者:所在地区载货汽车】与大、中《型载客汽车》还应当分别喷涂核定!载,质量、核《定载客人数、放【大的本车牌号等;】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配备有!效的灭?火器具、急救—包、故障《车警告标志等; ! :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重型、中型载货!。汽车应当按规—定安装侧、后防护】装置; 】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四)【车身两?侧的:车窗和前后窗不得】。放置、粘贴、—喷涂妨碍安全驾驶的!物品:、文字?、,图案不得使用镜面】反,。光遮阳?膜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道—路施:工养护、环》卫清扫、设施维修】及绿化等道》路作业车辆应当【符合:国家有关《技术标准规定; !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(六)用》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!车、重型载》货,汽车、半挂牵引车】以及危?险,品运输车辆》。应当安装《。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!。的行驶?记录:仪,;, , 》。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》七)危?险品运输车》辆车身前后》及两侧应当喷涂或者!悬,挂醒目的危险品警】告标志 !    第十四【。条  上《道路:行驶的教练车应【当,安装:。副制:动器及其他安全防护!装置车身两侧及【后,部喷涂或者粘—贴教练字样悬挂教】练车号牌《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!关交通管《理部门制《定   !  :第十五条  学校】、,。幼儿园自《备或者租用》的专门用于》接送学?生和:学龄前儿童的—车辆应?当符合国《家安全技术标准规定!保持车况良好—。喷涂或者放置—校车标识车辆、行驶!时间和线《路应当报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》门,备案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