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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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一节: 机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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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【 机?动车经?公安机?关交通管《理部门登记并—。领取机?动,车行驶证后方可【上道路行驶》。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!要上道路临时移动的!应当取得临》。。时通行牌证临时【通行牌证有效期不得!。超,过三十?日,;确需延期的经【市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?门批准可延长—三十日
! 取得本市】核发的行驶证—的机动车应到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领取交通信息卡上道!路行驶时应随—车携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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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机动车交通—信息:卡不得转借、—冒用;遗失》、损坏的应当—到公:。安机关?交通管理部门补领】或者换?领
! 第十条》 机动车所有人实!。际住所地址》、联系电话等—登记事?项,发生变?更的:应当自变更》之日起三十日—内,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。部门提交《有关变更资》料
】 第十一—条, 已?达到国家强》制报废标准的机【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!其所有?人应当及时》办理注?销登记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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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机动车所有】人、管理人和驾驶人!应当按照国家—机动车安《全技术标准和本市有!关规定对车辆—进行维?护,和保养保持》车况良好《。、车容整洁、—排放合格《。。
— 《第十:二条 经登记【后上:道路行驶的机动【车应当依照法律【。、行政法《规的规定定期参【加安全技术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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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应当根据机—动车:安全:技术:检验机构出具的检】验合:格证:明核发机动》车检验合《格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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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】格标志时《应,当对机动车》的技术?参数和车《辆类型、厂牌—型号、颜色、发动机!号,码、车?辆识别代号(车架】号码)等主要—。特征进行确认与全国!被盗:抢机动车信息系【。统比对核查机动车的!道路交?通安全违法记录和】交通事故处理情【况
】 申请核发机】动车检?验合:格,标志和办理机动车】相关登记《业务前机动车所有人!或者驾驶人有道路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】的应当接受调查【、,处,理,。并履行生效的—处罚决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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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【 上道路行驶的】汽车应当《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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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一)载货【汽车:。与大、中型载客汽】车和出?租汽车车身应当喷涂!车,辆所有人名称或【者所在地区载货汽】。车与大、中》型载客汽车还应【当分别?喷,涂核定载质量—、,。核定载?客人数、放》大,的本车牌《号等;
! 【 ,。(二)配备有—效的灭火器具—、急救包、故障【。车警告标志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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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重型、中型!载货汽车应》当按规定《安装侧、后》防护装置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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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车身》两侧的车《窗和前?后,窗不得放置》、粘贴、喷涂妨碍安!。全,驾驶的物品、文字、!图案不得使用—镜面反光遮阳膜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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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五【)道路施《工养护、环卫清扫】、设施维修及绿化】等道路作业车—辆应:当符合?国家有关技术—。标准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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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六)用于公路营【运的载客汽车—。、重型载货汽车【、半挂牵引车以及】危险品运输车辆【应当安装、》使用符合国》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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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)—。危险品运输车—辆车身前《后及两侧应当喷涂】或者悬挂《醒目的危险品警告标!志,
— 第十—四条 ? 上道路行驶—的,教练车应当》安装:副制动器及其他安】全防护装置车—身,两侧及后部喷涂或】者粘:贴教练?字样悬挂教练车号牌!具,体办法?由市公安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制定
】 第十五条 ! 学校?、幼儿园自备或【者租用的专门用【于接:送,学生和学龄前儿童】的车:辆应当符合国家【。安全技术标准规【定保持车《况良:好,喷涂或者放》置校车标识车辆、行!驶,时间和?。线路应当报公安机关!交,通管理部门备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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