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房地《。产中介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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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 第四《十二条 》房地产中介服务包】括房:地产价格评》。估、房?地产:经纪、?房地产咨《询等
! 房地》。产价格评估按—照国:家和:本,市相关?规定执?行
!。 第四十三条 】 房地产《经纪、房地产咨询机!构及其?分支机构《应当在取得工—商,营业执照或者办理】工,。商营:业执照?变更之日起三—。十,。日内:持下列资料向经营场!所,所在地的房》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!请备案:《
》
: 【(一:)备:。案申请?;
:
— ? (二—)工商营《业执照;
—。
! (三)聘用人!。员名册?;,
《
: 《 (四—)业:务、财?务管理的相》。关制:度;
! 《 , (?。五)市房《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!定的其他资料—
》
, 《法,律和行政《法规对房地产中介】服务机?构及其执业人员规】定了资质、资—格许:可的应?。当,提交取?得许可的证明
】
】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,。当自受理备》案申请之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!查完毕符合备—案条件的出具备案证!明,
:
:
,
: ?第四:。十四:条 ?房地产经纪机构及】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!。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!示下列?。内容:
】
》。 ,。。 (一)—营业执照和》备案证?明;
! 》 :(二)服务项目、】内,容,和标:准;
【
, : 》。 (三)业务—流程;
《
! ,。 (四)收费项!目、依据、标准;
!
! (五)交】易资金?监管方式;》
】 (六)!信用档案查询方【式、投诉电话、价格!举报电话;
】
》 (七)!房,地产行政主》管部门或者行—业组织制定的房地】产经:纪服务相关示范合】。同文:本,;
:
— , (八】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事项
【。
,
,
,。
第四十!五,条 经房地—产经纪机构居—间或者代《理的房屋买》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实行网?上签约
】
? , 第四?十六:条 : ,房地产经纪、房地产!咨询人员《应当加入一个相应】的,中,介,服务机构并按规定】办理执业注册未【取得注册证书的【房地:产经纪、房地产【咨询人员不》得从事房地产经纪】。、房地产咨询业务
!
— 第四十七【条 房地产经【纪、房地产》咨询业务应当由房地!产经纪机构、房地产!咨询机构统一承接后!。交由注?册的执业人员—执行房地产中介服】务人员不得以—个人名?义承接业务
【。
:
第四十!八条 房地—产经纪机构》或者经纪人员不【得代为收取》客户:。交易资金、定金和相!关税费
】
, ? 房地产交易资金支!付方式?由当事人约定通【。。过房地?产经纪机构居间或】者代理成交的二【手房买卖《当事人可以选—择自行支付交易【资金:也,。可以通?过房地产《经纪机构《或者:交易保证机》构在银行《。开设的客户交易【。资金专用存款帐户】划转交易资金客户交!易资:金专用?存款帐户《的资金?不属于房地产—经纪机构或者交【易保证机构的—资产
【
》二手房交易资金专用!存款帐户应当—向交易双方当—事人公开供交—易双方当事人查【询和监?督二手房《。交易资金监》管不当给当事—人,造成损?失的由过《错方承担责任—
,
】 第四十九》条 房地产经【纪、:房地产咨询机构【及其从?业,人员不?得有下列行为:
】。
】 (一)伪!造、涂改《、转让、《租借房地产经纪【机构备案证明、执业!。资格证书、》注册证书、》。执业专用章;
【
】 (二)】允许他人《以自:。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!经,纪、咨询《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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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】同时在两个以—上的:房地产经《。。纪机构?。、房:地产咨询机构执业】;
?
【 》(四)虚构事实或者!隐瞒真?相误导、欺诈当事人!或者赚取交易—差价;
【
—。 (五)与】一方当事人串通损】害另一方当》事人利益《;
! (【六):。索取、收受委—托合同以《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!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!牟取:其他不正《当收入;
!
: : (七)从!事经济适用住—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等!保障性住房的经【纪业务;《
?
:
?。 : (》八)法律、法规禁】止,的其他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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