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 设【施及:设施保护《区 !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 : 本办法所称城【。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!。城市轨道交通的【轨道、桥梁、—隧道、车《站、列?车、车?场,、机电设备和其他附!属设施 !。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六条 ? 运:营单位应当对城市轨!道交通设施》进行养?护维修和保护—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!通设施的《安全 《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七】条,  运?营单:位应当按照城市【轨道:交,。通设:施养护维《修的规?范要求?编制城?。市轨道交通设施的】养护维?修计划报市》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备—案 —     》第,二十八条  对城市!轨道交通设施—的养护维修作业应】当避开客运》高峰时?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!明显标志和安—全防:护设:施保:障周边行人》与车辆安《全 :  —  : 第:二十九条  —。运营单位在城市轨道!交通沿线进行技术防!护、测量及监测【工作相关单位—和个人应《。当当予以支持和配】合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—条  市规划行政主!。管部门会同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按以下规定划定】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!护区范围 —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(一)地下车站与隧!道外:边线外?。侧5:。0米内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地面车站】和高:架,车站以?及轨道线路外边【线外侧30》米内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,)出入口、通风亭】、变电站等建—(构)筑《物外:边线外侧10米【内, —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一条  【在城市轨《道交通设施》保护区范《围内从事《以下活动应制定保护!城市轨道《。交通设施的工作【方案在征得》运营单位书面—同意后报《市规划、《建设:等相关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新】建、改扩建、拆【卸建(构)筑物;】 : :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从事基坑》(槽)开《挖、顶进《、爆破、桩》。基础施工、灌—浆、喷锚、钻探作】业; 》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三)敷设或搭架【管线作业; — 《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采石挖】。砂、打井取水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五)【其他可能影响—或危害城市轨道交】通设施的活》动 【    第三十二】条  禁《止下列危害城市轨】道交:通设施的行》。为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损毁城市《轨道交通设施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干扰城市轨道!交通专用通讯频【率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擅自移?动城市轨道交—通线路的各种—标,志设:施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四)?其他危?害城市轨道交通设】施法律、法规规定】应予处罚的行为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