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四章 设!。施及设施保护区 】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五条  本》办法: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!施包括城市》轨道交?通的轨道、桥梁、隧!道、车站、列车、】车场、机电设备和】其他附属设施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六条  运!营单位应当对城市】。轨道交通设施进【行养护维修》和保护管《理确保城市轨道交】通设施的安全—   】。  第二十七条 】 运营单位应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】通设施?养护维修《的规范要求编制城市!轨道交通设施—的,养护维修计划报市建!设行政?主管部?门备案 《     !第二十八条  对城!市轨道交通设施【的,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!开客运?高峰时间作业—现场应当《设置: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!。设施保障周边—行人与?车辆:安全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九条?  运营单》位,在城市轨《。道交通沿线进行【技术防护、测量及监!测工作相关单位和】个人应?当当予以支》持,和配合 《 ?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条  市规划】行政主管《部门会?同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按以下】。规定划定城市轨道交!通设施保《护区范围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?地下车站与隧道【外边线外侧50米】内; — ,。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地面车站和高【架车站?以及:轨道线路外边线外侧!30米?内,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出?入口:、通:风,亭、变电《。站等建(构)—筑物外?边线外侧10米内】 《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一条  在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】。保护区范围内—从事以下《活动应制定保—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!。的工:作方:案在征得运》。营单:位书面同《。意后报市《规,划、建设《等,相关行政主管—。。部门批准 【 :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一)新?建、改扩建、拆卸】建(构)筑物; !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二)从【事基坑(《槽,)开挖、顶进、爆】破、桩?基础施工、》灌浆、喷《锚、钻探作业—; :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敷设【或搭:。架管线作业;—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四)采石挖砂、!打井取水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其他可能【影,响或危害城市轨道】交通设施的》活动 【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二条— , 禁止?下列危?害城市轨《道交:通设施的行为 【 ? ,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损毁城!市轨道交《通设施;《。 ?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干!扰城市轨道交—通专用通讯》频率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擅自移】动城市轨《道交通线路的各种标!志设施;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《。其他危害城市—轨道:交通设施法》律、法规规定应予】处罚的?行,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