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 设施【及设施保护区 ! :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五条  —本办法所称城市【轨道:交通设?施包括城市轨道交】通的:。轨道、桥梁、隧【道、车?。站、列车、车场、】。机电设备和其他【附属设施 【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六条》  运营单位应当】。对,城市轨道《。交通:设施进行《养护维修《和保护管理确保【城市轨道交通—设施的安《。全 —   ? , 第二十七条—  运营单位—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!通,。设施养护维修—的规:。范要求编制城市轨】道交通设《施的养护维修计划】报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备案 !  《   ?第二十八条》  对城市轨道交通!设施的养护维—修作业应当避开客】运高峰时间作业现场!应当设置明显标志】。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!周边行人《与车辆?安全 ?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九—条 : 运营单位在城【市轨道交通沿线进行!技,术防护、测量及监测!工作相关单位和个】人应:当当予以《支持和配合 【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条 【 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会同市》。建设:。行,政主管部门按—以下规定《。划定城市《。轨道交通《设施保护《区范围 【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一》)地下车站与—隧道外边线》外侧50米内;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地面车站—和高架车站以及轨】。道线路外《边线外侧30米【内; — ,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出入口、【通风亭?、变电站等建(构】。)筑物外《边线外侧10米内】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一条  !在城市?轨道交通设施—保护区范围内从事】以下活动应制—定保:护,城市轨?道交通设施》的工作?方案在征得》运营单位《书面同意后报—市规划、建设等相】关行:政主管部门批准 】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新】建,、改:扩建、拆卸》建(构?。)筑物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?。)从事基坑》(槽)开挖、顶【。进、爆破、》桩基础施工、灌【浆、喷锚、钻—探作:业,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三)敷设或【搭架管线作业;【  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(四)—采石挖砂《。、打井取水》; 》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五》)其他可能影—响或危害城》市轨道?交通设施的活动 !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》二条  禁止下【列危害城市轨—道交通设施的行为】 :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损毁城市轨!道交通设施; ! ,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二)干扰—城市轨道《交通专?用通讯频《率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擅自移动城市!轨道交通线路—的各种标《志设施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其他【危害城市轨道—交通设施《法律、法规规定应】予,处罚:的行: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