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规!划,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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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【城市:轨道交通的规划与】建设应?当遵循统一规划、】多元投资《、配套建设、集【中管理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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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六条 市建】设,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!轨道交通网络规划】组织编制轨道交通】专业规划经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综合平衡后》纳入城市总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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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编制城市【轨道交通专业规划应!当合理?安排轨道交通—不同路线之间以及】轨道交?通与城市其他公共】交,通之间的换乘衔【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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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条 城市轨】道交通专业规划【实,。施前: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会同市土地—等行政主管》部门划?定城:市轨:道,交通规?划控制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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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在审批城市【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!范围内的建设—项目时应当征求市】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!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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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八条 城市轨道】交通的建设计—划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组织编制—。按照有?关规定批准后—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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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城市轨道—交,通建设使《用地下?空间不?受,其上方土《地使用权的限制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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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城市轨道》交,通的建设《应当防止或减少对上!方和周围既》。有建(构)筑物造成!不利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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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城市轨【道交通工程建设【应当符合有》。关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关于建设工程质!量与安?全标准的规》定,
】 城市轨道—。交通工程建设竣工】。验收后方可投—入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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