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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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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条 为【了加强殡《葬管:理,推进殡葬改革促进】社会主义精神文【明建设根据国务【院殡:葬管理?条例:及国家有关规—定结合?本市实际《制,。定,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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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《 本市?行政区?域内的殡葬活—动及管理适》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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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三条: , 殡葬管—理工作坚持实行【火葬改革土葬—。节约殡葬《用地革除丧》葬陋俗提倡文明【节俭办丧事的—方针
】 第》四条 《 市民政部门负】责全市?。的殡葬管理工作;区!、县(市)民政【部门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的殡葬】管理工?作;街?道办事?处,和乡、?镇人民政《府负责本辖》区殡葬事《务的监督管理工【作
【 《第五条 【各级:人民政?。府应:加强对殡葬》工作的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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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机关、社《会团体、企业事【业单位、居》(村)?民委员会和其他【组织应当《积极宣?传殡葬改革引导公民!文明节俭《。办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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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!人口稠密、耕—地较少、交通—。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!火葬;边远高山等】暂不具备实》行火葬?条件:的地区允《许土葬
! 实行火【。葬和:。允许土?。葬的地区划定由区】。、县(市《。),。民,政部门提出意见【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!意后经市民》政部门审核报市【人民政府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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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《七,条, 尊》。重少数民族的—丧葬:。习俗;宗《。教教职人员》死亡后?。可以按照宗教习【俗安置处理遗体但】应遵守?国家法律《、法规?。
】 第八条 — 土葬区公民、!少数:民族公民或》宗教教职人员死亡】后自愿实行》火葬的他《人不得?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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