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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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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! 为了—加强殡葬管理推进】殡葬改革《。。促进社?会主义精《神文明建设》根据国务院殡—葬,。管理条?例及国?家,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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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条 本【市行:政区域内的殡葬【活动及管理适用【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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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。条 《 ,殡葬管理工作坚持】实行火葬《改革:土葬:节,约殡葬?。用地革除丧葬陋【俗提倡文明节俭【办丧事的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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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条 【市民政部门负—责全:市的殡葬管理—工,作;区、县(市)民!政部门?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的《。殡葬管?理工作;街道办事处!和,乡、镇?。人民政府负责—本辖区殡葬事—务的监督管理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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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》五条 ? 各级人—。。。民政府应加强对【殡葬工作的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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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机关、社会团体、】企业事业单》位、居?(村)民委员会和】其他组织《应,当积极宣传》殡葬改革引导公民】文明:节俭办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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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条 人口稠!密、耕地较少、【交通方便的地区【。应当实?。行火葬;边远高【山等:暂不具?备,实,行火葬?条件的地区》允许土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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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实行火葬和—允许土葬的》。地区划定由区、县】(市)民政部—门提出意见征得【当地人民政》府同:意后经市民政部门】审核报市人》民政:府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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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, 尊重少数民【族的丧葬《习俗;宗教》教职人员死亡后【可,以按照宗教习俗安】置处理遗体》但应遵守国家—法律、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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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条: 土》葬区公民《、少数民族公民【或宗教教职人员【死亡:后自愿实行火葬【。的他:人不得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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