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《闲置土地处置
【
】。 第十五—条, 土地闲置满1年!不满2年的按—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!的,20%征收土地【闲置费?土地闲?置超过?2年用地单位或个】人选:择在:限期内开《发建:设的除按出让或划】拨土地价款》的20?%征收土地闲置【。费外还?。应按规定征缴增【值地:价
! 增值地》。。价为该宗《土地现?。行,评估地价与原出让地!价的差价
》
,
?。。
土地闲置!费和增值地价—由,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征收纳】入财政专《户管理
! 第十—。六条 ? ,土地:闲置超过2年的按】。。下列方式处置
】
【 (—一)具备《动工开发建设—条件的限期开—发建设?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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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二?)不具备动工—开发:建设条件的由政【府协议?收购;
! 】(三)符合》法定收?。回条件的由政府依】法无偿收回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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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? : 《(四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方式】
:
《 第十七条 ! ,用,地单位或个人选择】限期内开发》建设的应当符合下】列条件
《
《
》 (一—)符合城《市规划和现行产【业政策;
】。
: 《 ? (二)具备相应的!资金:实力;
《
?
— (三)已实!施通水、通电、通道!路及场地平整工程;!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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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四)已按】时足:额缴纳土地闲置费】和增值地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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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用地单位或》。个人选择限期内开发!建设的应当自收到】。闲置土?。地认定书之日起【20个工《作日内持《。有关证?明,。材料向市或县(市】),、上街区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提—出申请
】
, : :第,十八条 市、县】(,市)、上街区—。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?根据节约集约—。用地的?要求结合用地—单位或个人提出【的限期?内开发建《设,申,。请拟:定该宗闲置土地处】置方案报《经原批准用》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!。。组织:实施
》
【限期动工《的,期限自处置方案【批准之?日,起最:长不超过1年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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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《 闲?。。。置土地不具备动【工开发建设条件的用!。地单位或《个人在?全额缴纳《土地闲置费后可【以选择政府协—议收购其《取得土地使用权支】付的土地价款全额退!还
?
【 选择政府协—议收购的用地单位】。或个人应当》自收到土地闲置【认定书之日》起20个工作日内与!市或县(市)、上】街区土地《储备:机构签订收购协议收!购协议应当》报市或县《(市)、《上街区?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备案—
— : 市或县(市)】、上街区《土地行政主管部【。。门应当根据收—购协议拟定该宗闲置!。。土地处置方案报经】原批准用地的—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!实施
《
【 第二十条》 :用地:单位或个人满—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!且符合下列》条件之一《。的经:原批准?用地的人民政—府,批准由政府无偿收回!闲置土地使用权
!。
《 : (【一,)未缴清出让或【划拨土地价》款的;?
! (二【。)未按时足额缴纳土!地闲置费和增值地】价的;
《
!。 (三)接】到闲置?土地认定《书后20个工作【日内未选择闲置土】地处:。置方式的;
】
【 , (四)选【择在限期内开发【建,设限期期《满仍未动《工建设或虽已动工建!设但仍符合第—。。七条第二款》第(三)项规—定闲置土地条件的】;
】 【(,五):法律: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情形》
! 第二十一条 【 依法无偿收回闲置!土,地,使用权的市》和县:(市)、上街—区土:。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按?下列程?。。序进行
! 】(,一)立案并》向用地?单,位或个?人发出书面调查通】知;
《
?
《 (二)调!查取证;
》
— 》 (三)书—面告知用地单位或个!人作出拟收》回闲:置土地决定的事【实、理由《、依据以及要求【听证的权利》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!的还应通知相关抵】押,权人:;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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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四】)听取陈述和申辩】;
【 :。 (【五,)报经原《批准用地的人—民政府批准后作出】收回国有土》地使用权决定书【;
【 》 (六)收【。回国有土地使—用权决?定书自作出之日起】7个工作日内送达】用,地单:位或个人闲》置土:地设有?抵,押权的同时抄—送,相关土地抵押权人;!
! (七)】报,请,原,。批准用地的人—民政府撤销建设用】地批准?书(国有土地—划,拨决定?书)或者终止国有】土,地使用权出》让,合同并注销土地登】记和:土地证?书同时?书面:通知发展改革、【规划、建设、—房管等部《门撤销相《关,批准文件并向—社会:发布公告
》
!第二十二条 用】地,。单位或个《人拒不交出被依【。法收回?的闲置土地的—由市或县(》市)、上街》。区,人民政?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其—在20个《工作:日,。。内交还土《地并处以每平方米1!0元以?上30元以下罚款】
— , , 第二十三条【 用地单位或【。个人在闲《置土地的《认定和?收回过?程中要求听证的【。可在收?到书面?通知之?日起5个《工作日内提出书【面申:请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在20个】工作:日,内举行听《。证
【 用地单位、!个人对市、县(市】)、上街区》人,民政府和《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!行为不服的可以【依,法提起行政复议【或诉讼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