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。。章 闲置土地—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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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】 ,认定闲置土地以宗地!为单位
! 符合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宗地【认定为闲置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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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未经原批】准,。用,地的人民《政府同意超过国有土!。地使用权出》让合:同约定或建设—用地:批准书(国有土地】划拨决定书)—规定的?期限未动《工开发建设的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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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国—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合同未约定或建】设,用地批准书》。(国有土地划拨决】。定书)未规定动工开!发建设期限自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】让合同生效或建设用!地批准书(国有土】。地划拨决定书)颁】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!工开:发建设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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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三)未经批】。准中止?开发建设连续—满,1年且开发建设总】面积不足《三分:之一或已投资—额占总投《资额不足《25%其中房地产】开发:项,目中:六层以下(含六层】)的商品房》项目未?完,。成二层以上》(含地下室》)结构封顶工程;】七至:十二层(含十二层)!小高层建筑未—完成三层以》上(含地下》室)结构《封顶工程;十三【。层以:上(含地下室)高】层,建筑未完成五层以】上结构封顶工程的】;
【 (!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!。的其他情形》
【 第八条 国!有土地?使用权出让》。合同约定或建设【用地批准书(国【有土地划拨决定【书)规?定分期开发的核定】闲置土地面积时按】照,分期开发《。的范围?核,定,
【 第《九条 ? 因不可抗力、政府!及其有关部门的【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!需的前?期,工作(不含用地单位!。或个:人应承担《。的工作)造成—动工迟延《。的不认定为》闲置土地
】
》 用地单《位或个人应当在【前款规定造成动工】迟延情形结束后3】0日内持相关证明】材料向市或县(【市,)、上街区土地行】政,主,管部门?提,出申请经审》查属实的由土—地行政主管部—门,重新确定《动工、竣工期限【重新确定的》动工时间不得迟于造!。。成动工?。迟延情形结束—后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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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《。条 本办法第九条!所,称政府及其有关【部门造成动工迟【延的行?为包括
】
— (一》),用地单位或个—人,申,请报建规划行政管理!部门因规划调—整暂停受理报建造成!土地闲置的但用【地单位或个人报【建时土地《闲置已满《2年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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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二)国有土地出让】合同约定政》府修建基《础设施?但政府未按约定完】成,致使项?目不具备《动工开发建设条件】的;
》
【 , (《三)权属登记重叠或!权属不清致使用【地单位或个人无法动!工开:发建:设的;
】
: 《 : (四)政府及其】有关部门书面告知】用地单位《或个人停《止施工的但因用【地单位或个人—违法行为导》致的除外;
】
】 (《五)因国家政策【。重大调?整造:成动工?。。开发建设《迟,延的;(六)—因政府及其有关部】门的行政不》作为或其《他违法行为造成动】工,。。迟延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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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有前》款所列情形》之一的市或县—(市)、上》街区人民政府及其有!关部门?应当向用《地单位或个人出【具书面证明文件
!。
【 第:十一条 《 土地使《用权被法院依—法查封或《因诉讼、仲裁—而无:法按:原来约定《、,规定的期限动工【开发建设《的按本?办法第?九条规定办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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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》条 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认定闲—置土地按下列—程序进?行
—
《 (一【)立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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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二)【调查取证;
!
? 【(三)书面告知【用地单位或个人拟】认定:闲置土地《的事实、理由、【依据以及《要求听证的权—利,;
! (四)!听取陈述和申辩【;
! (【五,)认:定为:闲置土?。地的作出闲置土地】认,。定书;?。
】 (【六)闲置土地认定书!自作出之日起7个】工作日内送达用地】单位或个人闲置土】地,设有抵押权》或查封的《同时抄送相关土【。地抵押权人和—司法机关、》。行,政机关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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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市、—县(市)、上街【区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在认定》闲置土地时用—地单位或个人应【就该宗土地的—利用情?况作出说明》并按要求提供土地】审批、土地利—用,现状:和土地他项权—利等相关《证据和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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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 闲置土】地被认定后》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应:当书面告知有关【部门土地《行政:主管:部门不得为闲置【土地办理《土地使用权转让【、,抵,押、出租手》续其他有关部—门,不得为闲《置土地办理》相关批?准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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