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五章 预告登!。记
《。
】 ,第四十二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!事人可以申请—预告登记
》
】 (一【)预购商《。品房:;
【 【 (二?)以预购商》品房设定抵押;
】。
【 —(三)房屋所有【权转:让、抵押;
!
: ? ? (四)》法律、?。法规规定的》其他情形《
— , : 第四十三条—。 申请预》购商品房预告登记】应当提?交下列?材料
! : (一)】已备案的商品房【预售合同;
】
》 (二)!当,。事,。人,关于:预告登?记的约定;
—
【 (三)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其他《材料
—。
: 当事人【对,。预告登?记,附有条件《和,期限:。。的申请人应当提【交符合?相应条件和期限【的证明
》
《 , ?第四十四条 【申请预购《商品房抵《押权: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!列材料
《
:
? 】(一)抵押》合同;
! , — (二?)主债权合同—;
:
【 《 (三)预—购商品房预告—登记证明《;
《
《。 【(,。四)当事《人关于预告登记的】约定;
》
,
? 【 (五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:的其他材料
—
!第四十五条 申】请房屋所有权转【让预告登记应当提】。交下列?材料
! , , 《 (一)房屋—。。。所,有权证;
【
》 (二)!房屋所?。有权转?让合同;
》
】 《 (三)当事人关】于预告登《记的:约定;
《
— ?。 (四—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规—定的其他材料
【
》 第四十六条! 申请房屋抵押】权预告登《。记应当提《交下列材料
】
》 (【一)抵?押合同?;
】 》 (二)主债权合!同;
》
:
— ?(,三):房屋所有《。权证:。;
》
,
《 》(四)房屋所有权】转让预?。告登记证明》;
《
:
》 (五)当】事人关于预告—登记的约《定;:
》
》 (六)法律!、,。法规、规《章规定的其他—材料
—
《。。 第四《十七:条 : 经预?告登记?的房屋未经》预告登记的权—利人书面同意因【转让、抵押该房屋申!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!构不予办理
!
: 预告登【记后债?权消灭?或者自能够进行【相应的房《屋登:记之日起《三个月内未申—请房屋登记》的,预,告登记失效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