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基本养老保险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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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三!十九:条 ?。县级以上劳》动保:障行政部《。门履行下列职—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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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【 (一)贯彻【实,施有关基本养—老保险的法律、【。法规和?政,策;
《
《 : ? (二》)拟定基《本养老保险事业【发展规划《;,
— 《。 《(三)拟订基本养老!保险基?金预算、决》算草案?;
?
】 , , (?四)指导社》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!基本养?老保险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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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:。 (五)对基本养!老保险基金的使用】依法进行监督—检查:;
《
】 , (六)对基【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!能力进行风险预【测;
—
— 《(七)法律、法规】和省人民政府规【。定的其他职责—
【 第《四十条 社—会保:险经办机《构具:体,。办,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!事务:履行下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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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? ,。 (一)负责—办理基本养》老保险?登,记;
《
《 ? (—二)核?。定参保人《员应缴纳《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】;
—
: ? ? (三)负》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!账户和档案的—建立、记录和管理】工作;
》
— 《 , (四?)审核参保人员享受!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】的资格审定并支【付基本养《老保险待遇;—
?
》 《 , ,(五)开展基—本养老保《险调查?、宣传和咨询服务工!作;:
》
, , 【(六)开展》对退:休人:。员的社会化服—务,工作;
》
?
》 : , (七)法律、法规!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!。。其他职责
》
》 第四十一】条 县级以上财】政部门?履,行下列职责
!
《 《。 (一)负责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】财,。政投入?的预:算安排?;
《
【 (》。二)负责基本—养老保险基金预【算,、决:算,草案审核;
!。
,
!(三:)负责基本养—老保险基《金的专?户管理?和保值增值;
【
【 : (四)负】责制定基本养—老保险基金财—务会计制度实施细】则;
】。 (!五):法律、?法规和?省,。人民政府规定的【其他职责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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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二条 !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!按规定职责及时【、足额征收基本【养老保险费》并为:用,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劳!动者:缴纳基本《养老保险费提供便】。利条件
《
】 地方税务机—关在征收基本—养老保险费》时,必须提供缴》。款凭证
! : 第四十三条 】 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:、财政部门、地方税!务机关应当加强【协作建立信息—共享和工作配合机】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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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《。十四条? 基本《养老金实行由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!或者委托银行—等部门代为》发放
《
— 第四十五—条 ?社,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!方税务机关不得从】基本养老保》险基金中提取—任何费用其》开展业务《所需经费由同—级财政预算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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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六【。条 社会保险经办!机构、地《方税务机关》有权核查用》人单位的职》。。工名:册,、工资发放》表、财?务会计账册》等有:关资料用人单—位应当如实》提供资料《不得拒绝、隐瞒
!
— 社?会保险经办机—构每年应《当向用人单》位和参?保,人,员分别发送一次基本!养老保?险费缴纳记录—和个人账户》对账单
【
: 用人—单位、参保》人员有?。权向社会保》险,。经办机构查询其基】本养老保险》费缴纳记录》或,。者个人?账户缴费《记录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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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七条 】 省、市、县应当建!立基: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督!委员会基本》。养,老保险基金监—督委员?会,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组织劳》动保障、财政、【审计、地《方税务、监察等【部门代表《用人:单位代表工会代【。表职工和退休人员代!表组成其办事—机构设在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?
! 基本养老保险【基金监督委员会【有,权听取?劳动保障、》。财政、审计、—地,方税务、监察—等部门对基》本养老保险基—金的:筹集、使用、管【理情况和预算、【决算编制情》况以及?审计情况的汇报【对基本养老保—险基金的《筹集、使用、—保值增值和管理【进行监?督
】。 ?基本养老保险—。基金监督委员会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!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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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!条 审计部门应当!。定期对基本养老【保险基?。金的:筹集、使用、保值】。增值和管理情况【进,行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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