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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 基本养老保【险工:作的管理和监—督,
?
》 《第三十九条 县】。级以上劳《。动保障行政部门【履行下?列职责?
】 (一】)贯彻实施有关基本!养,。老保:。。险的法律、法—规和政?策,;
—
】 ,(二)拟《定基本养老保险事】业发展规划;
!
】 (三)拟订基!本养老保险基金预】算、决算《草案;
》
,
【 (四—)指导社会保—险经办机构》开展基本养老保【险业务;
【
】 (五)对【基本养老《保,险基:金的使用依法进行监!督检查;
—
— : , (六)对基】本养老保险》基金承受能力—进行风险预》测;:。
— — :(七)法《律,、法规和省》人民:政府规定的其他【职责
《
第!四十:条 社会保险【经办:机构具体《办理职?工基本养老保—险事务?履行下?列职责
】
— (一)负【责办理基《本养老保险登—记;:
【 : (二【)核定参保人—员,应缴纳?的基本养老保险【费;
! (】三)负责基本养【。。老保:险个:人账户和档》案的:建立、记录》和管理工作;—
【 : (—四)审核参保人员享!受基本养《老保险待遇的资【格审定并支付基【本,养,老保险?待遇;
【
— : ,。。 (五)开展—基本养老保险调查、!宣传和咨询服务【工作;
》
—。 : ? (六)开展对退】休人员的《社会化?服务工?作;
《
,
【 (》七,),法律、法规和—省人民?政府规定的其—他职责
】
第四【十一条 县级以上!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职!。责,
《
,
, 《 (一)负】。责基:本养老保险》基金财政投入—的预算安排》;
! (二)!负责基本养老保【。险基:。金预算、决算草案审!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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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—。 (》三):负责基本养》老,保险基金的》专户管理和保—值增值?;
】 , (四】)负责制定基—本养老保险基—金财务会计制度实】施细则;
【
,
—。 (》五)法?律,、法规和省》。。人,民,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!
?
? 第四十【二条 地方税【务机关应当》按规定职责》及时、?足,额征收基本养老保】险费并为用人单位和!城镇个体劳动—者缴纳?基本养?老保险?费提供便利条件
】
— 地《方税务机关在—征收基?本养:老保险费时必须提】供缴:款,凭证
?
!第四十三条 劳】动保障行政部门、财!政部门、地》方税务机《关应当加强》协,作建立信《。息共享和工》作配合?机制
! , 第四《十四:。条 ?基本养老金实行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直,。接发放或者委托【银行:。等部门?代为发放
!
第—四十五?条 社会保险【经办机构和地方税】。。务机:关不得?从基本养老保险【基金中提取任何【费用其开展》业务所需经费由同】级财政预算安—排
?
【 第:四十:六条 社会保【。险经办机构、地方税!务机关有《。权核查用《人单:位的职工名册、工资!发,放表:、财务会计账册等有!关资料?用人:单位应当如》实提供资料不得拒绝!、,隐瞒
》
社】会保险经办机构每】年应当向用人—单,位和参保人》员分:别发送一次基—本养老保险费缴纳】记录和个人账—户对账单
》
《
》。用人单位、参—保人员?有权向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查《询其基本养》老保险费缴纳记录或!者个人?账户缴费《记录情况
》
!第四十七《条 省、市、县应!当建立基本养老保】险基金监督委员【会基本?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委!员会由县级》以,上人民政府组—织劳动保障、—。财政、审《计、地方税务、监察!等部门代表》用,人,单位代表工会代【表职:工和退休人员—代表组成《其办事机构设在劳】动保障行政部门
】
《
, 基本—养老保险基》金监督委员》会有权听取劳动保】。障、财政、审计、地!方税务、监察等部】门,对基:本养老保险基金的】筹,集、:使用、管理情—况和预算、》决算编?制情况以及审计情】。况的汇报《对基本养老保险基】金的筹集、使用、保!。值,增值和管《理进:行监: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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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【养,老,保险基金监督—委员会每《年至少召开一次【。会议
【
《 第四十八条—。 审计部门—应当定期对基本养】老保险基金的筹集】、,。使用、?保值增值和管理情】况进行审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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