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。 基本养老保险【工作的管理和监【督
:。
》。
: 第三—十九条 县级以】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履,行下列职《责
—
, , 《。 (一》)贯彻实施有关【基本养老《保险:的法律、法规和政】。策,;,
,
《
? 》 (二)拟定基本养!老保:险事业发展规划;】
?
:
: : : (三》)拟订基本养老【保险基金《预算、决算草—案;
》。
《 , 《 ,。 (四)指》导社会保《险经:办,机构开展基本养老保!险业:务;
【
】 (五)对基—。本养老保险基金的】使用依?法进行监督检—查;
!。 (六!)对基本养老保【险基:金,承受能力《进行风险预测;
】
】 : (《七)法律、法规【和省人?民政府规定的其他】职责
【
第四【十条 社会—。保险经办机构—。具体办理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】事,务履行下列职—责,
】。 《 (一《)负责办理基—本,养老保险登记—;
?
】 (二)【核定参保《人,员应缴纳的基本【养老保险费;
】
:
— , (三)—负责:基本养老保险个【人账户?和档案的建立—、记录?和管理工作;
!。。
! :(四:),。审核参保人员享受基!本养老?保险待遇的》资格审?定,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!待遇;
《
:。
【 ? (五)《。开展基?本养老保险调—查、宣传和咨询服】务工:作;
?
?
? : (六)开!展对退休人员的社】会化服务工作;【
:
— 《 (?七)法律、》法,规和省人《民,政府规定的其—他职责
—
《 第四十一条】 , 县级以上》财,政部门履行下列【职责
【
? , (一)负!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!财,政投入?的预算安排;—
《
,
【 (二)负责基】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!、决算草案审核;】
】 (三)!负责基本《养老保险基金的专】户,管理和保《值增值;《。
— 】(四)?负责:制定基本养老保险】基金财务《会计制度实施细则】;
【 【 (五)法律、【法,规和省人民政—府规定的其》他职责
! 第四十【二条 地方税务】机关应当按规定职】。责及时?、足额征收基本养】老保险费并为用人单!位和城镇《个体劳?动者缴纳基》本,养老保险费提供便】利条件
】
《 地方?税务机?关在征?收基本养老保险【费时:必须提供缴款凭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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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—三条 劳动—保障行?政部门、财政部门】、地方税务机关应】当加强协作建—立信息共《。享和工作配合机【制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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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四:条 基本》养老金实行由社会保!。。险经办机构直—。接发:放或者委《托银行等部门代【为,发放
! 第四》十五条? 社会《保险经?办机构?和地方税《务机关?不得从基本养老保】险基:金中提取《任何:费,用其开展业务—所需经费《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!
?
第四!十六条? 社会保险经办】机构、地方税务机】关有权核查用—人单位的职工名册、!工资:发放表、财务会【计账册?等有关?资料用人单位应【当如实提供资—料不得拒绝、—隐瞒
?
】 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每年应当》向用人单《位和参?保人员分《别发:。送一次基本养老【保险:。费缴纳记《录和个人账户—对账单
【
? 用人单位、】参保人员《有权向社会》保险经办机构—查询其基本养老【保险:费,缴纳记录或者个人账!户缴:费记录?情况
》。
—。 第四十七条 省!、市、县应当建【立基本养老保险【基,金监督委员会基本养!老保险基金监—督委员?会由县级以上—人,民,政府组织劳》动,保障、财政、审计、!地方税务、》监察等部门》代表用人单位代表】工会:代表职?工和退休人》员代表?组成其办事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】行,政部门
! 基本养老保!。险基金监督委—员会有权听取劳动保!障、:财,政、审计、地方【税务、?监察等部门》。对基本养老保险【基金的筹集》、使用?、管:理情况和预算—。。、,决算:编制情况《以,及审计情况的—汇报对?基本养老保险—基金的?筹集、使《用,、,保值增值和》管理: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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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基本养老【保,险基金监督委员会】。每年至?少召开一《。次会议?
,
》 第四十八】条 审计部门【应当定期对基本养老!保险基金的》筹集、使用、保值增!值和管理情况进【行审计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