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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—基本养老保险工作】的管理和监督
!。
》 第三十【九条 县级以上劳!动保障?行政部门履行—下列职责
!
【 (一)贯彻【实施:有关基?本,养老保险的》法律、法规和—政,策;
》
:
, 》。 (二》),拟定:基,本养:老保险事业》发展规划;
—
?。
— : :(三)拟订基本【养老保险基金预【算、决算草案;
!
! ?(四)指《。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开展基本养老保【险业务;
【
— 》(五)对基本养老保!险基金的使用依【法进行监督检查;】
— 【 (:六)对基本养老保】。险,基金承受能力进【行风险预《测;
】 : —(七)法律、—法规和省人民政府】。规定的其他职—责
【。 第四十条 ! ,社会保险《经办机构具体办理】职工基本养老—保险:事,务履行下列职责【
,
— ? (一)【负责办理基》本养老保险登记【;
:
《
—。 (二》)核定参保人员【应缴纳的基本养【老保:险,费;
! ? , (三)—负责基本养老保【险个人账户和档【案的:建立、记录和管理工!作,。;
》
》 (四【)审核?。。参保人员享》。受,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!资格审定《并支付基《本养老保险待遇【;
?
》 ? : ,。 ,(五)开展基本养老!保险:调查、宣传和咨【询服务工作;
!
《 》 (六)》开展对退休人—员的社会《化服务工作;
!
! (七)法—律、:法规和省人民—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!
,
《
, 第》四十一条 县级以!。上财政部门履行【下列职责
—
:
— (》一)负责基》本养老保险基金财】。政投入的《预算安排;》。
】 (二)!。负责: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】预算、决算草案审】核;
】 》 (《三)负责基本养老保!险基金的专》户,。管理和保值增值;】
,。
?
《 (四】。)负责制定》。基,本养:老保险基金财—务会计制度》实施:细则;
! (!五)法律、法规【和省人民政》。府规定的《其他职责
】
第【四十:二条 地方—税务机关应当—按规:定职责及时》、足: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!费并为用人》。单,位和城镇《个,体劳动者缴纳基本】养老保?险费提供便》利条件
《
》 地》方税务机《关在征收《基本养老保险费时】必须提供缴款凭证】
】 第四十三—条 ?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、财政部门、地!方税务机关应—当加强协作建立【信息共?享和工作配》合机制
【
,。
第四十四!条 ?基本养老金实行【由社:会保:险经办机构直接发】放或者委托银—行等部门代》。。为,发放
?
?
》 第四?十五:条 社会保险经办!机构和地《方税务机关不得从基!本养老保《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!用其开?展业务所需经费【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!
! 第四十六条 社!会保:险经办?机构、地方税务【机关有权核查用【人单位的职工—名册、工资发放【。表、财务会计账册】等有关资《料,用人单位应当如【实提供?资料:不得拒绝、隐—瞒
】 ?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】每年应当向用人单】位和参保人》员分别发送一次基本!养老保?险费缴纳《记录:和个人账户》对账单
《
,
】用人单位、参保【。人员有权向社—会保险经办机—构查询其基本养【老保:险费缴?纳记录或者个—人账:户缴费记录情况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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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四十七?条 省《。、,市、县应当》建立基本养》老,保险:基金监督委》员会基本养老—保险基金《监督委员会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组织劳动保障、财!政、审计、地—方税务、监察等【。部门:代表:用人单位代》表工会代表职工和退!休人:员代表组成其办【事机构设在劳动保】障行政部门》
! 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!。督委员会有权—听取劳动保》障、财政、》审计、地《方,税务、监察等—部门对基本养老保】险基金的《筹,集、使用、管理情况!和预算、决算编制】情况以及审计情况的!汇报对基本》养老:保险基金《的,筹集、使用、—保值:增值:和管理进行监督【
】 , 基本养老保—。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每!年至少召《开,一次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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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八条 — 审计部《门应:当定:期对基本养老保险基!。金的筹集、使用、保!值增值和管》理情况?进行审?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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