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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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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! 为建立和—完善:社会保障制度—保障:职工退休后》的基:本生活维《护社会稳定》根据:。中华:人民共和国劳动【法和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结!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条?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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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《本省行政区》。域内的?下列用人单位、【职工应当依法参【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!
— ? (—一):企,业、:民办:非企业单位等—和,与其:形,成,。劳动关?系的职?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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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二)》国家机关、事业【。单,位、社会《团体和与其》形成劳动关系的【未纳入行政或者事】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!工
【 有雇工的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】与其:形成劳动《关系的雇员应当依法!参加职?工基本养老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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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无雇工的城镇个体】工商户?。、城镇灵活就业【。。人员可?以依照本条例—规定参加《职工:基本养老保》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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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本条第一款规定!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!保险的对象》法律、法规另有规】。定的从其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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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 职】工基:。本养老保险实—行,社会统筹和个人【账户相结《合养老保《险费用由国》家、单位和个—人,合理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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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!障水平应当与本【省社会经济发展水】平,和各方面的》承受:能力相适应》职工基本养老—保险待遇不因用【人单位破产、兼【并,、改:制等原因而受损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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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条 【 职工基本养老【保险应当统一制【度、统一《标准、统一》管理:。实行设区的市—本级、县(市)【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】制度原实行基本养老!保险行业统筹的【企业按照《国家规定参》。加基本养《老,保险
! 国家对职工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!层次另有规定的按照!。。国家规定执行
【
】。 第五条 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加强《对职:工基本?养,老保险?工作的领导把职工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】纳入本地《区国:民经:济与社会发展—规划并负责本—行,政区域?内的职工《基本养老《保险组织实》施工作多渠道筹集职!工基本?养,。老保险资金确保【职工基本养老金按】时足额?发放
》。
【第六条 县级【以上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主管本【行政区域内职工【基本:养老保险工》作
【 : 县级以上劳动】保障行政《部门所属的社会【保险经?办机构负责办—理职工基本养老【保险具体事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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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地方税?务,机关负责职工基本】养老保险费的—征收工作
》
— , 县级以上财政】部门负责职工基【本养老?保险基金的专户管】理、财政投入预【算安排?和财会管理工作
!
— :。。县级以上审计、监】察、工商等》部门应当按》照各自职《责,共同做好《。职工基本养老—。保险工作
【
》 第七条 — 鼓励用《人单位根《据本单位实》际情况为职工建立企!。业年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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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提倡职工个人进行】储蓄性养老》保,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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