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 其!他特殊群体保护【 , ,    ! 第五十六条  】对有特殊才能或【者突:出成就的《未成年人各级人民政!府、学校、家庭应】当为其发展创造【有利:条件 《 :     第【。五十:七条  对因家庭】贫困导致生》。活,、,就医、就学》等困难的未成年【人因自身残疾导【致康复?。、照料、护理和【社会融入等》困难的?未成年人以及因家庭!监护缺失《或者监护《。不当遭受虐待、遗弃!、意外伤害、不【法侵:害等导致人》。身安全受到威—胁或者侵《。。害的:未成年人《县级人民政府—应当:参,照留: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!建立健全《强制报告《、应急处置、评估帮!扶和监护《干预等安全保护机】制 —     》第五十八《条,  对残《疾未成年人各级【人民政府《及有关社会组织应】当在康复、》教育、文化生活等方!面予:以特殊保护 【 《   ?。 第五十九条  】公安机关、城市【管理行政执法等部】门在执行职务时发现!流浪乞讨的未—。。成年人?应当:及,时,采取保护性措施并】安全护送《其到社会救助—机构接受救助 !  《   社《会救助机构应当对受!助,未成年?人,及时提供救助帮【助其寻?找父母或者》其他监护人 】     第六!十,条  有《条件:的,设区的市人民政府】应当设置专门学校】省人民政府教育、】财政:、,公安等部门应当【根据各自职》。责予以支持加强协】调和指导 】    》 专:门学:。校的办?学条件、教师待遇】。应当:予以保障省、—设区的市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】情况可以对专门学】校的:教师待遇、师资引进!等作出特别规定 】。 ?  ? ,  第六十一条【  有中华人民共】和国预防未成—。。年人犯?罪法规?。定,的严重不《良,行为的未成年人其】父母、?其,他监护?人或者所在学校在】征求本人意见后提出!申请经教育》行政部?门,批准可以将其送专门!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!特殊教育 !     有中【华人民共和国预防】未成年?。人犯罪法规》定的不良行为父母】或者其他《监,护人缺乏《管教:能力在普通学校无法!继,续学习的未成年人其!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!在征:求,本人意见后提出【。申请经专门学校同】意可以进入专门学】校接受托管教育【 》     》第六十二《条  进入专门【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学!校,应当保留其学籍;】符合条件《要求转回原学校的原!学,校,不得拒绝接收;【毕业后要求颁发原就!读学校毕业证书的】原,学校应当颁发 【 :     【专门:学校毕业的学生【与普通?学校毕业的学生【享有同等权利—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歧视 ! 《    第六十三】条  公安机关【、人民?检察院、人民—法,院,和,司,法行:政部门?应当加强对未成年】人合法?权益的保护在—办理未成年人—刑事案件时》应当设立专门—机构或者《。指定专人负责分【案起诉?、分案审理、分别矫!。。治对未成《年人应当《慎用:羁押性强制》。措施;确《需羁押的应当分【别羁押 】。     公安【机关、人《民检察?院,讯,问未成?。年犯罪嫌疑人、询问!未成年证人、—被害人应当通知其】父母或者其他—监护人到场父母或】者其他监护人无法】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!。场的公安机》关,、人民检察院应【当通:知其他具有监—护资格的人员—或者组织派员—到场 《    【 公安机关、—人民检察院和人民】法,院在办理未成年人】刑事案件时可—。以对未成年犯罪【嫌疑人、《被告人的《性格特点、家庭情】况、社会交》往,、成长?经历等情《况进行社会》调,查;必要时也可以委!托有关组织进行社】会调查 —。  《 ,  第六十》四条  《人,。民检察院不起诉、人!民法院免予刑—事处罚或者》宣告:缓刑、?。。刑满释放以》及受过公《安机:关,治安:管理处?罚的未成年人—复,学,、升学、《。就业不受《歧视  ! ,  对违法和轻【微犯:。罪的未成年人—实行违法和轻罪记】。录封存?制度:具体办法由》省公安?机关、省人民检【察院、省高级—人民法院和》省,。司法行政部门共同】制,定 《   》 , 第六十五条  】有关部门、单位应当!按照:。国家和本省有关【规定做好未》成年人的矫治、帮教!和法律援助工作村(!居)民?委员会应当协助【有关部门《。教育:和挽救违法犯罪的】未,成年人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