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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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。一,条 为了加强和规!范社会保险费的【。征缴根据《社,会保险费《征缴暂行条例、工伤!保险条例、浙江省职!工基本养老保—险条例?、浙江省失业保险条!例等法律《、法规结《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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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二》条 本《省行:政区域内基本养【。老保险费、基—本医疗保《险费、失业》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!、生育保险费(以下!统称社会保》险费)的征》缴适:用本办法《
— 第三条 !本办法所《称,缴费单?位是指?依照法律、》。。法,规、:规,章以及省人民政【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!会保:险,费,的国家机《关、事业单位、企】业,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!社会团体等组—织和城镇个体劳动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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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办法《所称的城镇个体劳动!者包括城镇个—体工商户《、自由职业者以及其!他依法自《。。行参保的人》员
【 《第,四,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应当加强对—社会保险费》征缴工?作,的领导组《织做好社会保险费】的征缴、管理和监】督推进征《缴管:理的信息化、规【范化保证社会保险】。基金依法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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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: 第五《条 社会保险费】征收范围《、费基、费率依照法!律、法规、》。规章以及省人民【政,。府的: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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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社会保《险费按照参保—关系由人民》政府地方《税务:机关(以下简称地】方税务机关)实【行属地征收原实行行!业统筹的企》业社会保险》费征缴?按照国家和省—有,关规定?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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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七条 缴费【单位应当《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!险费职工(雇工【。)个人应缴纳的【社会保险费由—所在单位在其工资(!薪金)?中代扣?代缴:
】 第八条 — 社:会保险费依》照税款解缴入库【的规定及时、足额】缴入国库并》。纳入社会保》。险基金财政专户由】财政:部门依法进》行核算和监》督实: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】专款专用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截留、侵占和挪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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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地,方税务机《关不得?。从社:会保险基《金中提取任何费用社!会保险费征收所需】工作经费《列入各级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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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九条 地方税!务机关?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】部门(以下简称劳动!保障部?门)、财政部门【应当加?强协作互《。通信息共同做好计】算,机联网实《现信:息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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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部!门,。和单位应《。当按规定《如实向地方税务【机关提供《与缴纳社会保险【费、:代扣代缴社会—保险费有关的—信,。息地方税务机—关应当及时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提供征缴情况社会】。保险经办《机构应?当将有关情》况汇总后报劳动【保障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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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 劳—动保障部《门和地方税务—机,关应当广泛宣—传,社会保险的法—律、法规普及社会保!险知识无偿提—。供社会保险咨询【、查询?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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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单位!和职工?(雇工)《有权按规定查—询缴费记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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