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生:育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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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。十七条? ,。 鼓励公民晚婚【、晚:育男女双《方,按法定婚《。龄推迟三年以上依】。法登记结婚的为【晚,婚,;已婚妇女二十四】周岁以上生育—第一个?子女的?为晚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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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八条 》 提倡一对》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!合本:条例: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!以,生育第二个子女【严禁不?符合法?定条件者生育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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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九条 》 符合下列条件【之一的夫妻经批准】可以:。再生育?一个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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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一)双—方均为独生子女【已生育一个》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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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双!方均为农村居民(农!业人口下同》)已生育一》个女孩的但一—方为机关《、,团体、事《业单位和其他组织】职工:或一方从事工商业】一年以上《以及双?方与:企业建立《。劳动关系一年以【上,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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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—。 (三)双方【。均为农?。村,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!为独生子《女已:生育一个《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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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双:方均为农村居民【女方父母只生育【一个或两个女儿男】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!。方父母?已生育一个》子女的(只适用【于姐妹中一》。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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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五)双?方均为少《数民族?已生育一个》子女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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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六)双方均为农村居!民一方是少数民族】并具有本《省两代?以上户?。籍已生育一》个子女?的;
! ?(七)一方为烈【士的独?。生子女已生育—一个: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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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八)一方未生育】过另一方《再婚前已生育一个】子女的;《
【 : (九)一方—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!前丧偶并已生育两】个子女的《。;
【 , ?(,十)已生育一个子女!经设区的市以上病】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!为非遗?传性残疾不能—成长为正常劳动【力的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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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十一)—。一方连?。续从事矿井井—下,作业五年《以上已?生育一个女孩并继】续从事井下》作业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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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其他特殊情况【的生育?在,。不突破?人口:与计:划生育?指标:的,前提下由省计划生】育行政?部门制定具》体办法报省》人民政府批准后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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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!。市,建设: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!城镇:居民:的在转为城镇—居民之?日起五?年内可继续享受本】条例规定的适用于】农村居民《的生育政《策
】 : 第二十条 夫】妻一方?为,。。外国:人、香港《、澳门、台湾同【胞,的生育以及华侨、】归国华侨、出国【留学人员的生育按】国家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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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第二十一条 男!。女双方均未》。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!后可以自《愿安排?生育第一个子女的】时间;县级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或【其委托的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处应当《及时为其《发放一孩生育—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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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【条 符《合本:条例第十《九条第?一款规定条件—的夫妻可以向—双方所在《单,位,或村(居《)民委员《会领取申请再—生育表经生育—管理:所在地乡(镇)人】民政府或街道办事】处审核后《报县(市、区)计划!生育行政部门批准】县(:市、区)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!当在收?到申:请再生?育表之?日起三十日》内作:出是否批准的决【定,;批准的《发给二?孩生育证明不—。批准的应当书—面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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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—三条 生育管理】所在地?一般为女方》户籍所?在地:夫妻双方《均为:。农村:居民的生育管—理所在地为男—方户籍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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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女方离—。开户:籍地在现《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!在,。半年:。以上:的经女?方户籍地向现居住地!。。。履行委托手》续后可由现》居,住地进?行生育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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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【。条 严禁弃—婴、溺婴、非法收】养子女弃婴、溺婴、!非法:收,养子女的不再安排生!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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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五条】 严禁非医学需要!的胎儿性别鉴定【或选择性别的—人工终止妊娠选【择性:别人工终止妊娠【的原生?育安排失效并—不再安排生育—第二:个子: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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