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生育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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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!。 鼓励公民晚—婚、晚育男》女,。双方按法定婚龄【推迟三年以》上依法登记》。。结婚的为晚婚;已】婚,妇女二十四周岁以】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!为晚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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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提倡一】对夫妻生育》一个:子女符合本条例规】定的条件经批准【可以生育第二—个子:女严禁不符合法定】条件者生育》。
】 第十九条 【 符合下列》条件之?一,。的夫妻经批准—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!。
【 (一)双方】均为独生子女已生】。育一个子女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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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双!方均为农村》居民(农业》人口:下同:)已生育一个女【孩的但一方为机关】、团体、事》业,单位:和其他组织职—工或一方从事工【商业:一年以?上以及?双方与企业建—立劳动关系一—。年以上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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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(三)双方均—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!以上均为独生子女】已生育一《个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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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双方均为农村居民!女方父母只生育一】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!家落户并赡》养女方父母》已生育一个》子女的(《只适用于姐妹中【一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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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双方【。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!一个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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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!双方均为《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!民族并具有本省【两代以上户籍已【生育一个《子,女的:;
! (七)一方【为烈士的独》生子:女已:生育一个子女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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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八)一?方未生育过另一方】再婚前已生育一个】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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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九,)一方未生育过另】一方再婚前丧—偶并已生育两—个子女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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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十)已生育一个】。子女经设区》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!定机构确《诊为非遗传》性,残,疾不能成长》为正常劳动力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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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一)一方连续】。从,事矿井井《。下作业五年以—上已生育一个—女孩并继《续从:。事井:下作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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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其他特殊情况的生】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!。划生育指标的前【提下由省计划生育】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!法报省人民政府【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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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:户籍制度改革和【城市建设用地—中农:村居:民转:为城镇居民的在【转为:。城镇居民《之,日起:五,年内可继续享—受,本条例规定的—适用于农村居民【的生育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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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条 — 夫妻一方为外国】人、香港、澳门【、台湾同胞》的生育以及华侨【、,归国华侨、出—国留:学,人员的生育按国家】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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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一条 【 男女双方均未生育!经依法登《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!排生育第一个子【女的时间《;县级?计划生育《行,政部门或其》委托的乡(镇)人】民政:府、街道《。办,事处应当及时为【其发:放一孩生育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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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 ! 符:合本条例第十九条】第一款规《定,条件的夫妻可以向】双,方所在单位》或村(居)民委员会!领取申请再》生育表经《生育:管理所在地乡—(镇)人《民政府?或街道办事处—审核后报县(市【、区)?计,划生育?行政:部门批准县(—市,。、区)计《。划生育行政部—。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!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!内,作出是否批准的【决定;批准的发【给二孩生《育证明不批准的【应当书面说明理【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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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三—条 生育》管理:所在地一般为女方】户籍: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!农村居?。民的生育管理所【在地为男方户—籍地
【。
》女方离开户》籍地在现居住地连续!居住时间在半年【以,上的经?。女方户籍地向现居】。。住地:履,行委托手续后—可由现居住地进行生!育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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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》十四:条 严禁弃—婴、溺婴、非—。法收:养子女弃婴、溺【婴、非法收养—。子女的?不再安?排生: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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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。十五:条 严禁非医学需!要的胎?儿性别鉴定或—选择性别的人工【终止妊娠选择性别人!工终:止妊娠的《原生育安排失—效并不再安排生【育第二个《子女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