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法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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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二条! , 违反本办法的行】为法律、法规已【有法律责任规定【的,从,。。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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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【条 企《业制定的工资支【付制度违反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规定—的由人力《资源和社《会保障部门责令改】正给予警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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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四条? 企业伪造、变造!。、隐匿、销毁工资】支付:记,录和劳动者出—勤,记录的由人力资【源和社会保障—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!并处500》0元以上《2万元以下的—罚,款;对?其法定代表人或者】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处100—0元:以上1?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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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五条:。 企业《未按时足额支付【工资或者克扣工资】的由:人力资源和》社会保障部门责【令,限期:改正拒不改正的处】1万元以上3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造【成严重后果妨害公共!安全的处5万元以】。上10万《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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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十六条 】 有下列行为之一】违反治?安管:理的由公安》机,关依法给予》。处罚
】 ? 《 (一?)企业及其》相关:人员对要求》支付:工资的劳动者实【施殴打、伤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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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《 (:二)企业及其相关】人员:阻碍国家机关—工作人员依法执行】职务的;
】
— (三)劳】动者在追《讨工资?中采取?扰乱公共秩序、侵犯!人身财?产权利等非法—方,式,的
【 第三十【七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!力资源和社会保【障部门及其他有【关部门、单》位有下?列行为之一》的由有?权机关按照管—理权:限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》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处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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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》(一)对侵害劳【动者:工,资权益的举》。报、投诉不依法受理!或者:处理:或,者故意拖延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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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二)政府投资工【程项目建设单—位拖:欠工程款引发—群体性事件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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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》三):违法实?施行: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】措施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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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四)其他依法应】当,给予处分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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