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736-2012 建标库

6.2  自然通风

6.2.1  利用自然通风的建筑在设计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利用穿堂风进行自然通风的建筑,其迎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宜成60°~90°角,且不应小于45°,同时应考虑可利用的春秋季风向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建筑群平面布置应重视有利自然通风因素,如优先考虑错列式、斜列式等布置形式。

6.2.2  自然通风应采用阻力系数小、噪声低、易于操作和维修的进排风口或窗扇。严寒寒冷地区的进排风口还应考虑保温措施。

6.2.3  夏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,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.2m。自然通风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3m以上;冬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,当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小于4m时,宜采取防止冷风吹向人员活动区的措施。

6.2.4  采用自然通风的生活、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5%;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0%,并不得小于0.60m2

6.2.5  自然通风设计时,宜对建筑进行自然通风潜力分析,依据气候条件确定自然通风策略并优化建筑设计。

6.2.6  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,自然通风量的计算应同时考虑热压以及风压的作用。

6.2.7  热压作用的通风量,宜按下列方法确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室内发热量较均匀、空间形式较简单的单层大空间建筑,可采用简化计算方法确定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住宅和办公建筑中,考虑多个房间之间或多个楼层之间的通风,可采用多区域网络法进行计算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建筑体形复杂或室内发热量明显不均的建筑,可按计算流体动力学(CFD)数值模拟方法确定。

6.2.8  风压作用的通风量,宜按下列原则确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分别计算过渡季及夏季的自然通风量,并按其最小值确定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室外风向按计算季节中的当地室外最多风向确定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室外风速按基准高度室外最多风向的平均风速确定。当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(CFD)数值模拟时,应考虑当地地形条件及其梯度风、遮挡物的影响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4  仅当建筑迎风面与计算季节的最多风向成45°~90°角时,该面上的外窗或有效开口利用面积可作为进风口进行计算。

6.2.9  宜结合建筑设计,合理利用被动式通风技术强化自然通风。被动通风可采用下列方式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当常规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提供足够风量时,可采用捕风装置加强自然通风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当采用常规自然通风难以排除建筑内的余热、余湿或污染物时,可采用屋顶无动力风帽装置,无动力风帽的接口直径宜与其连接的风管管径相同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当建筑物利用风压有局限或热压不足时,可采用太阳能诱导等通风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