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 ?。通 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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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】.1 一般规【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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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【 当建?筑物存在《大量:余热余湿及有害物】质时宜优先采用通】风措施加《以消除建筑》通风应从总》体规划、建筑—。设计和工艺等方面采!取有效?的综合预《防和:治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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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 【 对不可避》免放散的有》害或污?染环境的《。物质在排《放前:必须采取通》风,净化措施并达到国家!有关大气《环境:质量标?准和各种污染物排放!标准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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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 【。 应:首先考虑采》。用自然通《风消除?建筑物余热、余湿】和进行?室内污染物浓度控制!对于室?外空气?污染:和噪声污染严重的地!。区不:宜采用自然通风【。当,自然通风不》能满足要求》时应:采用: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!和机械通风结合的复!合通: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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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《。.4: 设?有,。机械:通风的房间人员【所需:的新风量《应满足第3.—0.6条的要—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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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,.,1,.5 对建筑物内!放散热?、蒸:汽或有害物质的设备!宜采:用局部排风》当不:能采用局部排风【或局部排《风达不到卫》生要求时《应辅以全面通风【或采用?全面通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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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【.6 凡属【下列情况之一时应】单独设置排风系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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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 1 两种或!两,种以上的有害物质】混合后能引起燃烧】或,爆炸时?。;
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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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2 混合!后能形成《毒害更大或》腐蚀性的混合物、】化合物时;
—。
《
— 3 —混合:后易使蒸汽》凝,结并聚积粉尘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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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4 《 散发剧毒物—。质的房间《。和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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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《 《5 建筑物内设有!储存易燃易爆物【质,的单独房间》或有防火《防爆要求的》单独房间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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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6 ? 有防?。疫的卫生《要求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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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【.7 室内—送风:、排风设计时应根】据污染?物的特性及污—染,源的变化《优化气流组织—设计;不应使含有】大量热、《。蒸汽或有害物质【的空气流入没有【或仅有少《量热、蒸汽》或有害?物质的人《员活动区《且不:应,破坏局部排风—系统的正《常,工作
】6.1.8 采用!机械通风时重—要房间?。。。或重要场所的—通风系统应具—备防止以空气传播】为途:径的疾病通过通风系!统,交叉:传染的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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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【.9: 进入《室,内或室?。内产生?的有害物质数量不】能确定时全面—通,风量可?按类似房间的实测资!料或经验数据按换】气次数确定》亦,可按国家《现,行,的,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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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【10 《同时放散余》热、余湿和有害【物质时全面通风量】应按其中《所需最大的空气量】确定多种有》害物质同《时放散?于,建筑物内时其—全面通风量的—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!有关工业企业设【计卫生标准》的,有,关规定
《。
6.1.!1,1 建筑物的【。通,。风系统设《计应符合《国,家现行防火规范要】。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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