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通 《 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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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】1 一般规定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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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】当建筑物存在大【量余热余湿及有害物!。质,时宜优先采用—通风:措施加以消除—。建筑通风应从—。总体规划、建—筑设计和工》艺等方面《采取有效的综—合,预防和治理》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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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—2 对不可避免放!散的有害或污染环】境的物质《。在排放前必须采【取通:风净化?。措施并达到国家【有关:。大气环境《质量标准和各—种污染物排放标【准的要求
【
?6.1?.3 应首先考虑!采用自?然通风消《除建筑物余热—、余湿和进行室【内污染物浓度—控,制对于室外空气污染!和噪声污染严重【的,地,区不宜采用自然通】风当自然通风不【能满:足要求时应采—用机械通风》。或,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!结合的?复合通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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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?1.4 设有机械!通风的?房,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!应满足第3.0【.6条的要》求
》
6.1.5 !对建筑物内放散热】、蒸汽或有害—物质:的设备宜采用局【部排风当不》能采用局部排风或局!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!求时应辅以全面通风!或采:用全:面通:。风
6.!1,.,6 :。。 凡?属下列情况之一时】应单独设置排—风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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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《1 两种或—两种以?上,的有害物《质混合后能引起【燃烧或爆炸时;
】
》 ? 2 】混合后?能形成毒《害更大或腐蚀—性的混合物、化合物!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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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3 —。混合后易使蒸汽凝】结并聚积粉尘时【;,
】 ? 4 散发】剧,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!;
! —5 : 建筑物内设有【储存:易燃: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!或,有防火?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!;
》
【 6 》 有防疫《的卫生?要求时
【
6.1.7【 , 室内送风、排风】设计时应根据—污染物的特》。性及污?染源的变化优—化气:流组织设计》;不应使含有大【量热、蒸汽或有害物!质的空气流入没有或!仅有少量热》、蒸汽?或有害物质》。的人员活《动区且不应破坏局】部排:风系统?的正常工作》
》。
6.1《.8 《采用机械通风—时重要房间或重【要场:所的通风系统应具】备防止以《空气传播《为途径?的疾病通《过,通,。风系统交《叉传染的《功能
】6.:1.9 》进入室内或》室内产生的有害【物质数量《。不能:确定时全面通风【量可按类似》房间的实测资料或经!验数据按换气次【数,确定亦可按国—家,现行的?各,相关行业标准—执行
【
6:.,1.10《 同时放散—余热、余《湿和有?。害物:质时全面通风—量应按其《中所需最《大的:空气量确定》多种有害物》。质同时放散于建筑物!内时其全面通风量的!确定应符合现行【。国家有关工业企【业设计卫生》标准的有《关,规定
】6.:1.:。11 ? 建筑物的通风系】统设:。计应符合国家现行防!火规范要《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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