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 】 热负荷
【
,
5.—2.1 集—中供暖系统的—施工图设计》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!热负荷计算
—
5.【2.2 冬—季供暖通风系—统的热负荷应根据】建筑:物下列散失和获得】的热量确定
—
— 1】 围护结构的【耗热量?;
】 , , ? 2 《 加:热,由外门、窗缝隙渗入!室内:的冷空气耗热量;
!
《
— : 3 加》热由:。外门开启时》经外门进入室—内,。的冷空气耗热—量;
】 《 4 — 通风耗热》量;
?
,。
》 》 5? ,。 通过其他途—径散失或获得—的热量
—
5.2—.3 围护结【构,的耗热?量应包括《基本耗热量》和附加耗热量—
5【.2:。.4 《围护结?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!下式计算
】
,。
【5.2.5 — 与相邻房间—的温差大于或等于5!℃或通过隔墙和【楼板等的传》热量大于该房间热】负,荷,的,10%时《应计算通过隔墙【或楼板等的》传热量?
—5.2.6》 围护结构的附】加耗热量应》按其占基《本耗热量的百分【率确定各《项附加百分率宜【按下列规定的—数,值,选用
—
? 》 1 朝向修】正率
】。 【 ? 1:)北、东《北、西?北按0~10%;
!
【 !。2)东、西按5%;!。
:
:。
! , 3)东南、西!南按10《%~15%;
】
《 《 ? 《4)南按1》5%~30%
!。
》 注【1, , 应?根据当?地冬:。季日照率、辐射【照度、?建筑物?使用和被遮挡等情况!选用:修正率
—
,
— ? 2 】 冬季日《照率小于3》5%的?。地区:东南、西《南和南?。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!0%~?0东、西向可—不修正?
2! 风力附加率【设在不避《风的:高地、河《边、海岸、旷野上的!建筑物以及城镇中】明显高出周围其他建!筑物的建筑物—其垂直外围护—结构宜附加5%~1!0%:;
?
—3 当建筑物的】。楼,层数:为n时?外门附加率
【。
》 ,1)一道《门按65%×n【;
》
2》)两道门(有—门斗)按80%×】n;:
?
3)三道!门(有两《个门斗?)按6?0%×n;》
》
4)公共建筑!的,主,要出入口按500】%
《
,
5.2.7【 建筑(》除,楼梯间外)的—围护结构耗热—量高度附加率—散热器?供暖房间高度大于4!m时每高出1m【应附加2%但总附加!率不应大于15%】;地:面辐射?供暖的房间高—度大于4m时每高出!1m宜附加》1%但总附加率不宜!大于8?%,。
《
5?.2.8 对于只!要求在使用时间保】持室内温度而其他时!间可:以自:然降温的供》暖,。间,歇使用建筑物可按间!歇供暖系统设—计其供暖《热负荷?应对围护结构耗热】量进行间歇》附加附加率应根据】保证室温的时间和预!。热时间等《因素通?过计算确定》间歇附加率可按下列!数值选取
》
,
! 1 仅白天!使用的建筑》物间歇附《加率:可取20%;
】
— ? 2 对【不经常使《用的建筑物》间歇附?加率可取30%【
?
?5.2.9 加】热由门窗缝隙渗【入室内的冷空—气的耗热量应根据】建筑物的内部隔断、!门窗构造、》门窗朝向、室内外温!度和:。。。室外风速《等,因素确定宜按—。本规范附录F进【。行计:算
5】.2:.1:0 在确定分户热!计量供暖系统的【户内供暖设备容量】和户内?管道:时应考?虑户间传热对—供暖负荷的附加但】附加:量不:。应超过50》%且不应统计—在供暖系统》的总热负荷》内
5.!2,.11 全—面辐射供暖》。系统的热负荷—计算时室《内设计温《度,应符合?本规范第《3.0.5条—的规定局部辐—射供暖系统的热【负荷按全面》。辐射供暖的热负荷】乘,。以表5.2.11的!。计算系数
】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