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!
》 第一条 为【了保障城镇》低收入家庭的基【本住房需求规—范经济?适用住房建设、【交易和?管,理行为根据国家有】关规定结合》本省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】
第二】条 本《办法所称《的经济适用》住房是?指政府提供优惠【条件:。限定:建设标准、供应【对象和销售价格具】有,保障性质的政策【性商品住《房
《
《 第三条 】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!适用住房的建设【、交易?和管理适用本办法
!
【 第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加?强对经济《适用住房工作—的领导并根据经济】社会发展《水平、居民住房【状况和收入水—平等因?素,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!房,的建设?计划:、建设?标准、?供应:范围和对象》以及销售价格等
!
?。
经—济适用住房》供应对象的住房困难!标准及家庭的收入标!准由设?区的市、县(市)】(以下?简称市、县)人民】政府制定并公布【
:
】第,五条 省》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!。经济适?用住房的建》设指导和监》督,管理
《。
【 市:。、县:住房和城《乡建设或者》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(以下【。统称经?济适用住房主管部】。门)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经济《适用住房的建设【指导和管《理
—
? 发展和改革【、财政、国》土资源、城乡规划】、,。民政、价格、金融】等行政主管》部,门和机构《按照:各,自职责?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经济适用住房的有】关工:作
《
:
第—六条: 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建设、交易和!管理:应当坚?持公开、公》正、公平原则
】
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有权对—经济适用《住房的建设》、交: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!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!经,济适用住《房主管部门应当设】立投:诉举报电话接—受公:众监:督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