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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工伤保】险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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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建】立工伤保险基金【省级:。调剂:金用于调剂全省市、!县工伤保《险基金收支缺—口的支出省级调【剂金的提取》比例和?使用:、管理?。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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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九条 市、县社会!保,险行政部门根据国】家规定的《行业差别费率及【行业内费率档—次确定行业基准费】率并报本级人民政】府批: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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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市、县社会保险经办!机构:根据用人单位工【伤保险费《使用、工伤发生率】、职:业病危害程度、【安全生产信用等级】、安全生《产标准化达标等【级,。等情况按照规定确】定,并调整用《。人单位的《具体缴费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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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【 用人单位应当以全!部职工工资》总额为缴费基数按时!足额缴纳工伤—保险费职工个人【不缴纳工《。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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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难以按照【工资总额缴纳—。工伤保险费的—建筑施工等行—业,的用人单《位其缴纳工伤保险费!的具:体方式按照国—家和省有关规—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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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职工在两个或—者两个以上用—人,单位同时就业的各】用人单位《应当分?别为:职工缴纳工伤保险】。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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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《 用:人,单位参加工伤—。。保险应当《。按,照规范要《求及时?向市、县社》会保险经办》机构报送本单—位参保职工名册、】参,保职工?增减表;《参保职工符合条【件的其工伤》。保险自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?收到参保《职工名?册或者参保职工增减!表次日?起生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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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市、县社会保】险经办机《构不:得限定用人单位报】送参保职《工名册、参》保职工增减表的具体!。时,间不得增设用—人单位报送参—保职工名册》、,参保职工增减表的】条件:
! 用人单位应当【自参保?缴费后三十日内【或者参保缴费情【。况变更后《十五日内《将参加工伤保—险的人员名》单、参保时间、缴】费等有关情况—在本:单,位内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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