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【 ,监督检?查, —  ?。   第《五十九条  —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应当建立健全【监督检查制》。度依法对道路运输和!道路运?输相关业务》经营活动进行监【督检查 】     相关经】营者应当接受并配】合检查如实提供【有关情况和材料【 《。     —第六十条  道【路运输和道》路运输相《关业务经《营者应当在经营许】可证、车辆营运证期!限届满前提出—延续:申,请,;期限届满未提出】延续申请经公告后】仍不提出延续—申请的由《原,许可机关注销经【营许可证、车辆营运!证 :     !第六十一条  道路!运,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!。在执行?检查:任务时应当持有【效执法?证件按照规定着装佩!。戴标志文明》执法  !   道路运—输监:督检查专《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!、便于识别的道【路运输稽查》标志和示警灯 !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二条  道】路,运输: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!照法定权限和程【序进行监《督检查 —。 ?    道路运【。输管理机构应当重】点在道路运》输和道路《运,输相关业务》经营场所、客货【集散地、《高,速公:路,收费站及服》务区、经省人—民政:府批准设立》的检:查,站依法对道》路,运输和道路》运输相?关,业务经营活动实施监!督检查 《 ,     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!。公路路?口进行监督检查时】不得拦截正》常行驶的道路—。运输:车辆但拦截已发现有!违法经营行为嫌【疑的车辆《或,者,被举报有违法经营行!为,嫌疑:的车辆?除外 【     》第六:十三条 《。 道路?运输管理机》构在:。实施道路运输监督】检查过程中对没有】车辆营?运证又无法当场提】供其他有效证件的经!。营车辆?可以:予以扣押;但—对其中客运公—共,汽车、?客运出租汽车—应当由交通》运输主管部》门予以扣《押法:律、行政法规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    !车辆扣?押机:关应当?对,车载乘客改乘其他】车,辆提供帮助所需费用!由经营者承担;车】载的鲜?活物品或者易腐烂】、易变质物品由【车辆当事人自行【及时处理车》辆扣押机关》应当给予必要协【助 :    】。 对车辆依法解除】扣押后?车辆扣押机关应当】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!车辆;?当事人逾期》。。不,领取的逾期之日起的!车辆保管费用由【。当事人承担经再【次通知限《期领取当事人逾【期超:过六十日仍不—领取的车辆扣—押机关可《以依:。法处理该车辆 【 , 《    第六十四】条  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!全公开办《事和举报投诉制【。度接受社会监督并】确保举?报投诉电话》有人:。负责接听《;,对当事人《的举报投诉应当受理!并在受理之日起二】。十日内作出答复【。和处理 ! ,   ?第,六十五?。条  ?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应,当建立健全道路【运输和道路运—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!。务,质量和?。信用考核制度—提高和促进道—路运输业的服—务质量?。和,信用建?设 《   》  第?六十:六,条,  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应当》按照:规定:收集、统计、—公布:道路运?输经营和管》理等相关信》息建立道路运—输公共?服务信息《系,统为公众和相—关经营者提》供必要、方便的信】息服:务   !  :道路运输和道路【运输相关《业务经?营者:应当按?照规定向《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和统计部门报【送相关统计资料和】信息统计资》料和信息应当保证真!实、准确、完整不】得,漏报、瞒报 【 《 ,   第《六十七条  县【级以上人《民政府交通运输、公!。安机关交《。通管理、安全生产、!国土资?源、气象等部门应】当加强沟通协作和】信息共享做》好雾霾、台风、冰】雪等极端天》气情况?下的道路《运输安全预报、预警!、预防?共同做好道路运【输安全?工作防?止重大交通事故发】生 【    第六—十八条 《 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部门与【。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应当建》立营:运车辆违《法行:为处理?以及交通《事故处置《联动机制 》 ?     营【运车辆驾驶人员被公!安机关?交通:。管理部门撤》销,机动:车驾驶许可或者吊销!机动:车驾:驶证的原许》可机关应当相应吊】销其从业资格证 】。。    】 第六十九》条  道路运输和道!路运输相关业务经】营者应当《建立安全管》理档案和安全情【。况报:告制度按照规定【向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报《告道:路运输安《全,情况 】    发生有人】员死亡的道路—交通事故的事—故车辆的经营者【。。应当在规定时间内】向,有关部门《和车:籍地道路运》输管理机《构报告不得瞒报【、,谎报、漏报或—者迟报道《路运输?管理:机构接到报》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!内报告本级》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和上级道路运输】管理:机构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