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二章 — 》 第一节 】班车客?运、包?车客运? : 《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: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应当按照【。道路:运输发展规》划结合客运》市场供求状况—和,普遍:服务、方便群众【等要求?确,定班车客运》。。(包括定线旅游【客运:。下同)线路的拟开通!计划并将拟开通计划!在省、市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信息服务网!站,定期集中公告 !   》  班车客运线【路营运权应当采取服!务质量招标》方,式授予经营者;投标!人仅有?一个的?由道:路运:输管理机构作出【是否许可的决定【  【 ,  第八条  【班车客运经营—者应当按照核定【的班车客运线路从事!客运经营活动提供】的,服务质量应当符合承!诺标准 《。    】 班车?客运经营者》。应当:在核定的经》营期限内向公众提供!连续的运《输服务不得》转让客运班线—营,运权不得擅自暂【停或者终止班线【营运;需要暂—停,。或者终?止班线营《。运的应当提前三十日!报经:原许可?机关:同意原许可机关同意!。暂停:或者:终止:班线营运的应当依】法,安排其他经营者从事!。。班线营运或者提【前,向公:众公告终止》班线营运 】。     班【车客:运经营者不得途【中,甩,客、站外揽客— 《     第九条!。  包车客》运(包括非定线旅游!客运,下《同)经营者应当【持包车合同或者其】他有效凭证》按照约定的车辆【、时间、《。起讫地和线》。路营运不得招揽包车!合同:以外的旅客乘车【 —    《第十条  道—路,运输管理机构—。依法许可《班车客运、包车客运!后应当对《经营者已取》得车辆?营运:证的车辆配发—规定的客《运标:。志牌 ? 》  :  :第十一条  —车辆因客观原因无】法行驶的班车—客,运,、包车客《。运经营者应当—安,。排旅客改乘或者【退,票不得加收》费用;因经》营,者及其驾驶人—员、乘务人》员的过错《造成旅客漏乘、误】乘的经营者应当根据!旅客要求安》排改乘或者退—票并依法承》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