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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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五条 》违反本?。条例规定将应当火化!的遗体土葬》的由:死者生前居》住地的民政部门责令!自行改正;拒—不改正的可以强制火!化所需费用由当【事,人承担土葬》地乡(镇)人民政府!应当予以配合强制火!化时死者生前有工】作单位的原工作【。单位应当《派人到场协》助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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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第三十六《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《定将骨灰装棺土【葬,或者建造宗族墓地】、家:族墓地在公墓—、乡村骨灰存放处】、乡:村公益性墓地以【外的地?方建:造坟墓的《由民政部门责令当】事人限期《改正逾?期未改正的组织平毁!、迁移当地乡(镇】)人民政《府应当配合进行【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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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—。移、平毁坟墓—所需:费,用由当?事人承担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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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—条 ?违反本条例规定【。公墓、乡村》公益性墓地接纳应】当火化遗体土葬或】者骨灰装棺土葬的】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没收违法所得】可,以并处三千元以【上,一万元?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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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八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丧主擅自将!遗体运出医院医【院,不予制止也不—向殡葬管理机构报】告的由民《政部门?对该医院处以五千】元以下罚款并可【以由医院或者—卫生部门《对责任人给予—。行政处?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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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九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未经审】批擅自开办公墓【、乡村骨灰存放【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!的由民政部》门,。会同规划、》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取!缔责令限期迁移已存!放、安葬的骨灰、遗!体没收违《法所得可以并处【违法所得一倍以上】三倍:以下罚款《迁移费用《由公墓、乡村—骨灰:存放处和乡村公益】性墓地的开办单【位承担
! ? 第:四十条 违反【本,条例规?定乡:村骨灰存放处、乡】村公益性墓》地以营利为目的【从事经营性活动接】纳存放非本乡(镇)!、村死亡人员—骨灰的由民政部门责!令限: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。可以: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!上三倍以下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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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四十一条 违】反本:条例规定公墓超面积!建造墓穴或》者超标?准树立墓碑的—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没收违法所【得可以并处违—法所: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!罚款
! ?第四十二条》 , 违反?本条例规定出售【墓穴、骨灰存放【格位和寿穴倒—卖墓穴和《骨灰:存,放格位牟《。取非法利润的由民政!。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?没收违法《所得:可以:并处违?法所得一《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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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十三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!、销:售封建迷信》。丧,葬用品或者在逐【步推行火化区—以外的区域制造、销!售土葬用品听由民】政部门?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没收制成品及违】法,所得可以并处制造】、销售金额一—。倍,以上三倍以下罚【款
【 第四十四】条 在殡》仪活:。动中有妨碍》公共:秩序、危《。害公共安全、—侵害他人《合法权?益行:为的民政部》。。门应当予以制止;】违反治安《管理的由公安部门】依法: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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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—。五条 ? 国家工作人—员、事?业单位和国有企业】单位职工违》反本条例规定影【响恶劣?的,除根据本条例—给,。予处罚外有关部【门或者单位应当【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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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四十?六条 拒绝、【阻,。碍殡:葬管: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!扰乱殡葬服务单位】工作秩序故意毁坏殡!葬设施或《者侮辱、殴》。打殡葬管理人员和殡!。葬职工违反治—安管理?的由公安部门—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!构,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】 第四十七条【 民政部门、殡】葬,管理:机构及其工作人【员在殡葬《管,。理中徇私《舞弊、索贿》受贿、滥用职—。权,、玩忽职守的由有】关部门按管理权限】对责任?人给予行《政,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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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!条 殡葬服—务单位及其工—作人:员不遵守殡葬职责和!服,务规范出《。现,重大事?故或者造成不良影响!的由民?政部门责令》。该单位?限期整顿由有关单】。位按管理《权限对责任》人给予行政处分【
!。。 殡葬?服务单位工作人员】利用工作之便索要、!收受财物的由民【政部门责《令退:还并根据《情节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【。。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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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九条 】 在:殡葬活动中违反【土地管理、规划、林!业等:法,律、法规的分别【由有关部门依法【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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