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第四章 法律责任 !。 ?。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条  —违反: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!律、行政《法规已有法律—。责任:规定:的从其规定 】     第四!。十一:条  生《产经营单位》的主要?。负责人未履行—本条例第十条第【二项至?第,五项规定的》安全:生产管理职》责的责令《限期改正;逾—期未:改正:的处二万元以上【五万元以下罚款责】令生产经营单位【停产停业整顿 【  —  : 第四?十二条  生产【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!例,第十一条《规定设置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】、,配备安全《生产管理人》员或者违反本条【例,第,。十四条、第十五【条规定记录保—存期限?少于三?年的责?。令限期改正可以处】五万:元以下罚《款;逾期未改—正的责令停》产停业整顿并处【五万元?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罚款对其《直接负?。责的: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。处一万元以上二万】元以下罚《款  】 ,  :第四十三条》。 , 生产经营单—位的安全生产管理】人员:未履行本《条,例第十二条》。第二项至第》四项规定《的安全?生产管理职责—的责令限《。期改正?;导:致发生生产安—全事故的暂停或【者,。撤销其与安全生【。产有关的资》格 《    — 第:。四十四条  生产经!营单:位违反本《条,例,第十八条《第一项、第四项、】第,五项或者第十九【条第一项、第三项】、第:四项:规定:的责:令限期?改正可以处二万元】以上十万元》以下罚款;逾期未】改正的责令停产停】业整顿并处》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!以下罚款《对其:直接:负责的?主,管人员和其》他直:。接,责任人?员处二万元》以上:五,万元以下罚》款  】。   ?第四:十,五条  取》得不带储存设施危险!化学品经营》许可证的《单位违?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一条规定储存】危险化学品的责【令限期改《正,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罚款;逾—期未改正的责令停】产停业整顿;情【。节严重的《。吊,销危险化学品经【营许可证 !     第四十六!条  承担》。安全评价、认—证、检测《、检验的机构有【。本,条例第三十四条【第二项至《第五项规定行为【的责:令改正可以》处一万元以上五【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!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!并处五万元以上【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处一万元以】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! ,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七条 【 生产经《。。营单位经停产停业】整顿仍不具备法律、!法规和有关》国家:标,。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!标准规定的安全生】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—职责的部门》报请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!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!;有关部《门应当依法吊—。。销其有关证照 【。 》  :  :第四十八条  各】级人民政府和负【有,安全生产监督—管,理职责的部》门及其工作人员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!其直接负责》。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给予处分:】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—)未依法制止或者】处,。理已发现的安全【生产:违法行?为的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接!到生产安全》事故报告后》未按照规定组—织救援的; —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阻—挠、干涉生产—安全事故调查—处理或者责》任追究的;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?报送:或者批复的事—。故调查报告包庇【、袒:护负有?事故责任的》人员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《)有其他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!弊行为的 》 《。     》第四:十九条?  本条例规定【的行政处罚由—。。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。和其: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:。职责的部门按照职】责分工决定 — 》   ? 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《门可以委托符—合中: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处罚法规》定条件的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!施行政处罚》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!颁发:管理机关可以委托】。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!区):人民政府负有—安,全生:产监督管理》职责的部门实—施,国务院?安全:生产许?可证:条例规定由其—。实施的?行政处?罚但吊销安全生产许!可证的行政处罚除外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