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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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。十三条? 对违反本办法】规,定的:单位和个人由市、】县(市)医药管理部!门予以处《罚并制发行政—处罚通知《。书通知被处罚的医药!生,产、经营《单位或个体工商户】执行罚没款必—。须使:用,财政部门统一印【制的单据罚没—款统一上缴同—级财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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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一)对违反》本办法第 》五条没有取》得药品生产、经【营“二证一照—”擅自从事医药生】产、经营活》动者必须予》以取缔;没收全【部非法所《得及医药商品同时可!并处非?法生产经营总额5-!10%的罚》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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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对违—。反,本办法第 七条【未经批准经营—医药批发业务的【单位和个《体工商户除责令停止!批发业务、没收非】。法所得外并处以批发!额5-10%—的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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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三)违《反本办法第 九条】自行采?购进货的《除没收其厂价至批发!牌价差额外并处以】进货额5-10%】的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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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四)违?反本办法第 —六条、第 十条【、第 ?十九条、第 —二,十条按国家各专项】。法规和省、》市,的有关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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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【),违反本办法第— 十三条、未按中药!材炮制标准》炮制的处100元以!上、500元以下】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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