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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【。。
】 第一条 】 为了规范招—标投标活动》保护:国家利益、社会【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!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!益提高经济》效益保证项目质量】预防腐败行》为根据中华》人,民,共和:国,招标投标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。投标: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的规: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。定,本条: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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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条 本省》行政:区域:内,的招:标,投标活动及其监督】。管理适用本》。。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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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条 【 招标投《。标活动遵循公开、】公平、公《正和诚信的原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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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招标人、—投标人应当依法招】。标、投?标评标委员》会独立评标行政部】门依法监《。督
《
《 ?第四:条 ?县级:以上: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!标工作的需要建立招!标,投标:工作协调机制—指导:。和协:调招:标,投标:工,作中的重大事—项,
《。
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发【展改:革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《。内招标投标活动的】指导、协调》。和综合监督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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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,府工业和信息化【、住房城《乡建:。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!、商务?等有关行《政主管部门(以下】。简称有关行》政主管部门)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】相关:监督管?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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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任何单位】。和个人?不得违法设》定限制性《。条件阻碍或者—排斥其他地区、【其他行业潜在投标】。人参加本地》区,。、本行业的招标投】标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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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!标投标活动》,不得非法侵—犯招标人《。、投标人招》标、投标活动的【自主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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