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,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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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了!有,效预:防和:扑救:森林火灾保障—人民生命财产安【全保护森林资源和】生物多样性维护【生,态安全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森林法、》国务: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!关法律、法规结合】本省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】 第二条 】本省行政区》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!森,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!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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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条 ?森林防火工作实行】预防:为主、?积极消灭的方针坚】持以人为本、专业队!伍扑救为主》、专:群结合、分》级负责、属》地管:理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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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》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:应当加强《对森林防火工作的】领导建立健全政府】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!。。作目标管《理责任制实行行政】首长:。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!人是森林防火工作】第一:责任人?分,管负责人是》主要责任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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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!政府分?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!。政府有关《部门、?当地驻军、》武装警察部队、森林!航空消防机构等组】成,的森林?防火指?挥机构负责组—织、协调《、指导?本行政区域内的森】林,防火工?作
】 森林防火指】挥机构办公》室设在同级人—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!部门其编制核—定和人?员配备?按,照,国家有?关规定执《行
! 有森林》防火:任务的乡《(镇)人《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应当设】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!由分管负责》人担任指挥长配【备专职或者兼职工】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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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《将森林防火》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规划将【森林防火经费—纳入本?。级,财政预算加》强预:防、扑?救和基础《保障等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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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鼓?励,和支持森林、林木】、,林,。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!。加森:林火灾保险提高【。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!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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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七条 !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林:业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—本,行政区域内森林防】火的监?督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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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其他有》关部门按《照职:。责分工负责有关【森林防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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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有!森林防火任务的村】(居)民委员—会,根据实?际,需要建立森林—防火组织制定—。村规民?约组:织森林、林木—、林地?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!联,。防协:议建:立联防机《制做好责《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!作
! 森林、林木、】林地经营《单位和个人负责其】经营:范围内的森》林防火工作》落实森?林防:火管护?人员和?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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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九条 《。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!政府应当确》定森:。林防火联防》。区域建立联防组【织和联?防制度共同做—。好联防区内》的森:林防: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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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条 边境地区各!级人民政《府应当积极防御境外!。山,火入:。境保护人民生—。命财:产和国土生态安全】
! 第十一条 预】。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!资源是每个公—民应尽的义务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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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在:森林防?火工作?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!和,个,人各:级人: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!指挥:机,构应当给《予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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