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生!育,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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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 提!倡一: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!符合本?条例规定的经—批准可?以,再生育
! 《第十六条 少数】民族:农,村居民已生育二个子!女,。后有:下,。。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夫妻双方—申,请经批准可以—。再生育一个子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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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《夫妻双方都是—居住在?边,境村:。民,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!民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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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—)夫妻双方或—者,一方是?独龙族、德昂族、基!诺族、阿昌族、怒】。族、普米族、布【。朗族、景颇族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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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,条 一方》或者双方为再婚【的夫妻具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夫妻双】方申请经批》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!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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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《 (一)再婚前】。各生:育一个子女的;
】。
— , (二)!再婚:前一方已生》育,一个子?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!婚后生育一》个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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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三—)再婚前一方—。。未生育过《另一方生育过—两个子女的》
【 ?第十八条《 , 依法生育子—。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!部门组织病残—儿医学?鉴定:为不能?成长:为正常劳动力的【。。非,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!的遗传性残疾由【夫妻双方《申,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!一,个子女但合计生【育数:。不能超过三个
】
【 第十九条 夫妻!生育第一个》子女:和第二?个子女?的到一?方户籍所在地或【。者现居住地的—乡,(镇)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:事处:或者有条件》的村(居)》。民委员会办理生【育登:记领取生育》服务证
! , 第二十—条 符《合,本条:。例规定要《求生育第三》个子女的由》夫妻双方申请—经夫:妻,一方工作单位所【在地:。。或,者户籍所在地的乡】(镇)人民政府或者!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!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!审批
! ?。乡(镇)人民政府或!者街道办《事,处应当自收》到申请?之,。。日起20《日内提出审查意见】并报县级卫》生计生?。。。行政:部门县级卫生计生】行,政部门应《。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!日起10日内作【出决定符合》条件的发给生育服务!证;不符合》条件的书面》告知并说明理由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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