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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章— 法律责任 】   【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用人单位制定【的劳:动和社会保障制度】违反劳动《和社会保障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的责令【限期:改正;逾期不改的给!予警:告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条  用人单】。位违反招《。用流动就业人—。员规定的责令—限期改正并按—每招用一人处以10!0元以?上,50:0元以?下的罚款 】。。   《。  第二十一条 】 不具备用工、职业!介绍、?职业培训主体资格擅!自招用?工、从事职业介绍和!职业培训的责—令停止没收违—法所:得并处以违》法所:得一至三倍最多不】超过:30000元的【罚,款 : : ,    》。 第二十二条 【 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未!按规:定订立劳动合同或】者订立?法定条款不完—备劳动合同的责令限!期改正逾期》不改的对用》人单位按每招用一】人处以50元的【罚款并对法定代【表人处以200元】的罚款? —   ? 不按规定签订集体!合同的处以用人【单位10《00元?的罚款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,  用人《。单,位招用?劳,。动者向劳动者—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!金、保证《金(物)《或者抵?押金(物)以及【。。扣,留个人证件的责令限!期退还?劳动者;逾期不【退,的按每收取一—个处以500元【罚款 《。 ?   ?  第二《十四条  用人单位!有下:列行为?之,一的责令限期—改正对用人单位【处以2?00元以上10【00元以下的罚【款;对法定代表【人和:直接:责任人处以100】元以上5《00元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?(一)招用》未取得国家规—定的技术工种—、专:业岗位相应职业【资格证书人员的【。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二)不《按规定报告空缺岗位!或者招用人员后不到!劳动保障等行政【管理部门进行录用登!记的; — ,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三)不能向招用人】员提供工作》岗位的;《 :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,)违反有关规定发放!职业培训证书—和职业资格证书【的  】  : 第二十五条 【 用人单位解除劳】动合同后未按规【定给予劳动者经济】补偿和医疗补助【费的责令《限期改正;》。逾期不改的除全额支!付劳动者经济补偿】金,和医疗?补助费外还应当按】该经济补偿金和【补助费数《额的:5,0%支?付经济补偿金—;给: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!责令按经济》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!总,和的一?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!偿金 《。     第!二十六条  除【法律:、法规规《定的特殊情》况外用人单位—违反: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!制,度规定的责令改正】并按有?关规定给予劳动者】。经济:补偿拒不改正的处】以罚款 【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违《反法律、法》规规定?或者未经劳动者同】意安排劳动者延【长工:。作时间的按》每人:超出:工作时间一小时处】以10元以》上50元《以下的罚款; 】。  》 ,  :    (》二)不能依法保【证劳动者休息休【假,(包括少数》民族节假《。日)或?。者未报经劳动保【障部:门批准实行其他【工作制度和休—息办:法的处以1000元!以上300》0元以下《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,七条  用人单位有!。下列行?为之一的责令用人单!位支付劳《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!发,相当于支付劳—动者工?资报酬25》%的经济补偿金【;给劳动者》造,成损害的可责—令,支付劳动者》。工资:。报酬、经济补偿金总!和一至五倍的赔【偿金 《 , ?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一)违》反规定克扣或—者拖欠劳动者—工资的; !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二)【拒不足额支付劳动者!延长工?作时间工资》报酬的?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低于当—地最低?工资标准《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!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用人单位违【反国家规定侵—。。害女职工《和未成年《工、:残疾职工合法权益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】按每侵害《一名职工《处以1000元以】。上3000元—以下罚款 !   ?  第二《十九条  用人单位!有下列(《一,)(二)项》行为之一的责令【改,正并:可处以500—元,以上:5000元》以下的罚《款;有下列》(三:)至(五)》项行为之一的—并可处?1000元》以上10000元】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重》构成:犯罪的依《法,追究责?任人的刑事责任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逾期不执—行劳动?保,障行政部门下达【的劳:动监察询问通知书】和责令整《改指令的;》 ?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不按规》定参加劳动执法【年审的;《 :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三:),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!证或:者隐匿、毁灭—。证,据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阻挠劳【动监察人员依法行使!。劳,动监察职权的; 】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)打!击报复举报人、【。控告人、证人和【劳,动监察人员的 【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条  用!人单: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!障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给?劳动者造成损害【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?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一条!  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《及其劳动监察人员滥!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,弊、泄露举》报人或者《用人单位秘密的由上!级主管部门给予【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?罪的: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;给!用人单?位或者劳动》者造成损《。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: 《   ?  第三十二条  !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!行政处罚不服—的依照行《政复议条例和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行政【诉讼法的有关规【定办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