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《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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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】 为保障劳动和社】会保:障法律、法规的【贯彻:实施维护劳动—者的合法权益根【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劳动法和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结》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《。
— 第?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?域内的企《业,、个体经济组织【(以下统称用人【单位:)和与之形成—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!及职业?介绍、职业培—。训机:构,(以下简《。称,中介:服务机构《)的劳动监》察适用本条例—。
! 对国?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!。社会:。团体和与之建—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!动者的劳动监察依】照本条例规定—执行
】 第三条【 本条例所称劳】。。动监察是指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劳动和社会保—障行政部门(—以下简称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)依法对!用人单位和中介服务!机构遵守劳动—和社会保《障法律、法规—。的情:况进行监督》检,查和对违法行—。为进行查处的—行政行为
【
《。 : 第四条 —省人民政《府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!管全省劳动监察工作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!部,门按照管《理权:限主管本《。行政区域内的—劳动监察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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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人事:。、工商、《财政:、公安等行政—管理部门和》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!在各自职《责范围?内对用人单位—。遵守劳动和社会保】障,法,律、法规的情—况进行监督
!
:。 第五—条 各级》工会组织依法—维护劳动者的合法】权益对用《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!会保障法律》、法规的情况进行监!督
《
— ,第六条 劳动监察!遵循专门监察—与群众?监,督相结合的》原则任何《组织和个《人对违反劳》。。动和社会保障法律、!法,规的行为《有权检举和控—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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