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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章: 法律责任 】   【 , 第四?十六: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《第十二条《规定的依《照有关环《境保护法《。律、法规的》规定处罚《;造成损害的—依法:承担赔偿责任—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【。七条: ,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生鲜食品》种植、养殖基地不按!照规定记载》。农药、肥料、兽【药、饲料《和,饲料添加剂的—使,用以及防疫》、检疫等情况的由】农,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!。限期改正;并处以】500元以上20】00元以下》的罚款 】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八》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第十五【条(一)至(—四)项规定的依照】国务院农药管—理,条例:、兽药管理》条例、饲《料、饲料添》加剂管理《。条例等法规进—行处罚 !    违》反第十五《条第(五)项—规定的由《农牧行政管理部【。门责:令停止销售对被【污染:的生鲜食《品进行无害化—处理:对不能进行无—害化:处理的予以监督【销毁;没收违法【所,得,并处以2000元】以上2万元以—下罚:款 【  :  第四十九条【  违反《本条例规定》不按: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处置染疫动物—。及其排泄物、染疫】动物的产《品、病死或者死因不!明的动物《尸体的由《动物:防,。疫监督机《构给:予警告责令其按【照有关规定》进行:处置:;拒不?处置的由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!法代作处置处置【所需费用由违—法行为?人承担? :。   —  第五十条  】违,反本条例规定生鲜食!。品,的包装材料和容器】不符合卫生标准【的由卫生《行政部门责》令停止生《产或使用没收违【法所得并处以违法】所得一倍以上—三倍以下的罚款;】没有违?法所得的《。。处以5?000?元以下的罚》款,。 》。 ,  :  违反本条例【规定销售的》生鲜食?品未按照本条例【规定包装、标—识的由农《牧行政?管理部门责》令限:期改正?。;并处以2000】元以下的罚款— 》  :。   第五十一【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规》定冒用农产品质【量,标志的由《农牧:行政:管理:部门责令改正没收】违法所得并处—。以2000元—以,上2万元《以下的罚款 !。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二条  违!反本条例第二十三】条第:(一)、(三—),、(四?)、(?五):、,(,。七,)项规定之一—的由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责?令,其限:期,改正处以5》00元?以,上50?00元?。以下的罚《款 【    违反本【条例:第二十三条第(二)!项,规定的由工商行政】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】。处以2000—元以上?2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, : ,  ?   违反本条例】第二:。十三:。条第:(六)项规定的由】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责令改正》处以5000元以】下的罚?款 《    — 第五十《三条  违》反本条例第》二,十四:条规定?之一的由工》商,行政管?。理部门?没收其违法产品和违!法所得?并处100》0,。元以上?1,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 ?     第五十!四条:。  违?反本条例规定经【营依法应《当检疫而没》有检疫证明的畜禽、!畜禽产品的》由动物?防疫:监督机构责》令停止经营没—收,违法所得 —。     】对未售出的畜—禽、畜禽产品依法补!检经检疫合格的畜禽!、畜禽产品由—动物:防疫监督机》构出:具检疫证明畜禽【产品加?盖或者加封动物【防疫监督机构—使用的验讫标—志 —  :   经检疫—不合格的《畜,禽、畜禽产品由【货主:在动物检《疫,员监督下《作防疫消毒和其【他无害化处理无【法作无害化处—理的予以销毁—    ! 第五十五条 【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经:营,依法应当检疫而检疫!不,合,格的畜禽、畜—禽产: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!机构责令停止经【营立即采取有效【措施收回已售—出的畜禽、畜禽产】品没收违法》所得和未《售出的畜禽、—畜禽产品;情节严重!的可:以并处违法所得5】倍,以下的罚款》。 》    《 第五?十六条  》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生,鲜,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!不设立或者没—有委托农产品—质量安全《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!。的生鲜食品》安全状况进行抽【查检测的由》农牧行政《管理部门处》以200《0元以上2》万元以?。下的罚款 》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十七条  违反本条!例,规定餐饮企业及集】体用餐单《位采购未经检疫【、检验或者检疫【、检:验不合格的生—鲜食品的由卫生【行政管理部门—处以100》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》的罚款 《 ,    【 第五十八条 【。 违反本条例规定的!其他违法《行为由相关的—行政管?。理,部门依据有关法【律、法?规的规定予》以,处理 《 ,  《   第五十九条】  有关食品安全监!。督,。管理:部门的工作》人员在食品安全监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】职权:、玩: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!予,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!。任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