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极端化的主要表【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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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九条 受极端【主义影响下列言【论和行?为,。属于极端化予以【禁止
《
】 ? (一)《宣扬、散布极端【化思想的;
【
《 ? ?。 (二《。)干涉他人宗教信】仰自由强迫》他人参加《宗教活?动强迫他人向宗【。教活动场所》、宗教教《职人:员提供财物》或者:劳,务的:;
】 《 ?(三)干涉他人婚】丧嫁娶、遗产—继承等活动的—;,
【。 (】四)干涉他人与其他!民族或者有其他【信仰的?。人员交往交流交【融、共同生活—驱赶其他民族或【者有:其他信仰的人员【离开:居住地的;》
】 —(五)干预》文化娱乐《。活动:排斥、拒绝》广播、电视》等公共产《品和服务的;
】
— , : (六)泛化清!真概:。念将清真《概念扩大到清—真食品?领域:之外的?其他领域借不清【真之名排斥、—干预他人《世俗生活的》;
《。
】 (七)自己】或强迫他人》穿戴蒙?面罩袍、《佩戴极端化标志的;!
【 (八!)以非正常蓄须、】起名渲染宗教狂【热的;
《
— 《 (九)—不,履行法律手续—。以宗教?方式结婚或者—离,婚,的;
《
》 : 》(十)不《。允,许,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!碍,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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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十一)恐吓、【诱导他人抵制享受】国家政策《故,意损:毁居民身份》证、户口簿等国家法!定证件?以及污?。。损人民币的;
!
— : , (十二)—故,意损毁、破坏公私】财物:的;
】 《 ? (:十三)出版、印刷】、发行、销售、制作!、下载、存储、复】制、查阅、》摘抄、持有含极端】化内容的文章、出版!物、音视频的—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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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十四)《蓄意干涉或破坏【计划生育政》策实:施的;(《十五)其他极—端,。化,言,论和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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