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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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—六条: :。 宗:教团体、《宗教活动场所—和宗教教《。职人员违反本办法第!三,条第三?款规定利用宗—。教进行危害国—家安全?、公共安全》妨害社会管》理秩序侵犯》公民人身权利—、民主权利侵—犯公私财《产等违法活动情节】。轻,微不构成犯罪的由】。有关主管部》门依法给《予行:政处:罚;情节《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。究其刑事《责,任对公民、》法,人,或者其他组织造成】损害的依《法承担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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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七条 宗教团】。体,、宗教活动场所违反!本办法?第十二条第二款【规定擅自接》收境外捐赠的由县级!以上人?民政:府宗:教事务?部,门没收捐赠财物;】情节严重《的由登?。。记管理机关责令该】宗教团体、宗—教活动场所撤换【直接负责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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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八:条,。 ?违反本?办法第十三条规定】擅,。自,在,宗教活?动场所外修建露【天宗教造像、佛塔、!玛尼拉康等宗—教,建筑物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宗教事《务部门依照有—关法规责令纠正停】止施工限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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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九【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六条规【定擅自改《建、扩建、修—。复,宗教活动《场所的由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宗,教事务部门责—令停:止施工限期》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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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条 — 宗教《活动场所《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!条规定?擅自举办学经班的由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宗教【事务部门责令—。改,正,;有违?法所得的没》收违法所得;—。有违反治安管理【规定的由《公,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!管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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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一【条 违反本办法!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!宗教事务部门审批】跨区域举《行大型宗教活动的】由,宗教事务部门责令】停止活动;有—违法所得的没收违】法所得可以并处1倍!以上:3,倍以:下的罚?款;其中该》活动:由,宗教团体、宗教活】动场所擅自举—办的登记管理机关】还,可以责令该》。宗教:团体、宗教活动【场所撤换直接负责人!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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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,二,条 宗》教教职?人员违反本办法【第三十三《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宗!教活动场《所外从事《受戒、灌《顶、讲经、传—教、发展信徒等宗】教活动?的由县?级,以,上人民政《府宗教?事务部门责令改【正;:情,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!。人民:政府宗教《事务部门建议—有关的宗《教团体取消其宗教】教职人员身》份
【 第五十三条! 宗教教职【人员违反本》办法第四十一条、第!四十二条、第四【十三条、第四十四】条规定未经批—准或者备案跨区【域活动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!教事务部门》责令改正;情节严】重的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宗教事务部门建议!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!其宗教教职人员【身,份
! , 第五?十四条 》 境外华侨藏—。胞违反本办法—第,。四十:五条规定主持宗教活!。动或者从事受戒、灌!顶,、讲经、传法、发展!信徒等活动的由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!责令改?正;情节《严重的由公》安机:关依照出《入境管理法律—法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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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五条 对【违反:国务院?宗教事务条例—和本:办法其他《规定的行为宗教事】务条:例等法律法规已有】处罚规定《的从其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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