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法律《责任 》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【六条   宗教团】体、宗?教活动场所和宗教】。教,职人员违反》。本办: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!利用宗教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、!公共安全妨害社【会管:理秩序?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!民,主权利侵犯公私【财产等?违法:活,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!罪的由?。。。有关:主管:部,门依法给《予行政处罚;情节严!重构成犯罪的依法】。追究其刑事责任对】公民:、法: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!损害的?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】 ,     !第四十七条  【 宗教?。团体、宗教》活动场所《违反本办《。法第十二《条第二款规定擅自】接收境?外捐赠的由县级以】上,人民政?府宗教?事务部门没收捐【赠财物;《情节:严重的由登记管理】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!、宗教活动场所撤换!直接负?责人员 !    第四十【。八条   》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!规定擅自在宗教活】动场所外修建露天宗!教,。造像、佛塔、玛尼】拉康等宗教建筑物的!由,县级以?上人民?政府宗教事务—部门依?照有关法《规责令纠正》停止施工限》期,拆除 【   ? ,。 第四十九条—   违反本—办法第十《六条规定擅》自改建、扩建、【修复宗教活动—场所的由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宗,教事务部门责—令停止施工限期拆】除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条!   宗教》活动场所违反—。本办法?第二十一条规定【擅自举办《学经班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!门责令改正;有违法!。。所,得的没收违法所得】;有:违反治安《管理规定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法》给予治安管理—处罚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一:条  ? 违反本《办法第?二十八条《规定未?。。经宗教事务部门【审批跨区域》。举行大?型宗教活《。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!责,令停止?活动;有违》法所得的没收—。违法所得可以并【处1倍以上3倍【以下的罚《款;其中《该活动由宗》教团体、宗教活动】场所:擅自举办《的登记?。管,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!。。宗教:团体:、宗教活动》。场所撤?换,直接负责人员 】     第!五十:二条  《。 宗教教职人员违】反本办?法,第三十三《条规定未经批—准在:宗,教活动场所外从事受!戒、灌顶、讲经、传!教,、发展信徒》等宗教活动的由县】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宗教事务部门—。责令改正;情—节严重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宗教事?。务部门?建议有关《的宗教团体取消其】宗教教职人员—身份 》 ? ,   第《五,十三条   宗【教教职人《员违反本办法第四十!一条、?第四十二条、第【四十三条《。、第四十四条规定未!经批准或者备—案跨区域活动的由】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!。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!;情节严重的由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》宗教:事务部门建议有【。关的:宗教团?体取消其宗》教,。教职人员身》份   !  第?五十四条   境】外,华侨藏胞违反本办法!第四十五条规定主持!宗教活动《或者从事受戒、灌】顶、讲经《。、传法、发展信徒】等活动的由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!务,。部门责令改正;【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!关依照出入境管理法!律法:。规处:理 》。 :。。   ? 第五十《五条   对违反国!务院宗教《事务条例和本办法其!他规定的行为宗教】事务条?例等:法律法规已》有处罚规定的从【其,规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