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法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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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六条 ! ,宗教团体、宗教活】动场所和宗教教职】人,员违反本办法第三条!第三款规定利用宗】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!、公:共安全妨害社会【管理秩?。序侵犯公民》人身权?利,、民:主权利侵犯》。公私财产等违法【活动情节轻微—。不,构成犯罪的由有关】主管部门依法给予】行政:处罚;情《节,严重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】任对公民、法—。人或者其他组—织造:成,损害:的依法承担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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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条 【 :宗,。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!所,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二条第二款》规定擅?自接收境外捐赠的由!县级以上人》。民政府宗教》事务部门《没,收,捐赠:财物;情节严重的】由登: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!教团体、宗教—活动场所撤换直【接负责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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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八—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三条规定】擅自在宗《。教活动?场所外修建》露,天宗教?造像、佛《塔、玛尼《拉康等宗教建筑物的!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宗教事务部门【。依,照,有关法规责令纠正】停,止施工限期拆—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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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九条 《 违反本》办法第十六条—规定擅自改建、扩】建、修复宗教活动场!所的由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!务部门责《令停止施《。工限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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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条 宗教】活动:场所违反《本办法?。第二十一条规—定擅自举办学—经班的?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宗教事》务部门责令改正;有!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所得;有违反—治安管理规定—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!予治:安管理处《。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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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》一条 违—反本办法第二十八】条规定未经宗教事务!部门审?批跨区?域举行大型宗教活动!的由宗?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!活动;有违法—所得: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!。并,处1: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!款;其中《该活动由宗教团【体、宗教活》动场所擅自举办的】登记管理《机关还可以》责令该宗教团—体、宗教活动场所撤!换直接负责人—员
! 第?五十二条 宗】教,教职人员违反本【。办法第三《十三条规定未经批】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!从事受?戒、:灌顶、?讲经、传《。教、发展信徒—等宗教活动的由【县级:以上人?。民政府?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!正;情节严重的由县!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宗?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!的宗教团体取消【其宗教教职人—员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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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五十三条】 : 宗教教《。。职人:员违:反本办法第四—十一条、第四十【二,。条、第四十三条【。、第四十四》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!备案跨区域活动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府:宗教:事务部门责》令改正;情节—严重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!部门建议有关的【宗教团体《取消: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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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四条? 境外华侨【藏胞:违,反本办法《第,四十五条规》定主持宗教活—动或者从事受—。。戒、灌?顶、讲经、》传法、发展信徒【等活动的由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宗教【事务部?门责令?改正;情节严重的】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入!境管理法律》法规处?理
! 第五十五条 】 对违《反国:务院宗教事》务条例和《本办:法其他规定》的行为宗教事务条例!等法律?法规已?有处罚规定的从【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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