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法律责任》。
! , 第四十六条 ! ,宗教团体、宗教活】动,场所和宗教教职人】员违反本《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!定,利用宗教进行危害】国家安全、公共安】全妨害社会》管理秩序侵犯公【民,人身权利《、民:主权利侵《犯公私财《产等违法活动情节】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!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!予行政处罚;—情节严?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。究其刑事责任对公】民、法人《。或者其他组织造【成损害的依》法承担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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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四十七条》。 ?。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!场所违反《本办法第十二条【第二款规定擅自【接收境外捐赠的【由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府宗教《事务部门没收捐赠财!。物;:情,节严重的由登—记管:理机关责令该宗【教,。团体、宗《教活动场所撤—换,直接负责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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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四:十八条 —违反本?办法第?十三条规定擅自在宗!教活动?场所外修建露—天宗教造《像、佛塔、玛尼拉】康等宗教《建筑物的由》县级以?上人:民政:府宗教事务部门依】照有关法规责—令纠正停止施工限】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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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九?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六》条规定擅自改建、】扩,建、修复宗教活【动场所的《由县级以《。上人民政《府,宗教:事务部门责令—。停止施?工限期拆《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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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条》 宗教活—动场所违《反本办法第二十一】条规定?擅自:举办学经班的由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!部门责令改正;【有违法所得的—没收违法所得;有违!反治:安,管理规定《。的由公安机》关依法给予治—安管理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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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一》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二十八条—规定未经宗教事务部!门审批跨区域—举行:大型宗教活动的由】宗教事?务部门责令停止活】动;有违法所得【的没收违法所—得可以并《。处,1,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!款;其中该活动由】宗教:团体、宗教活—动场所擅《自举办的《登记管理《机关还可以责—令该宗?教团体、宗》教活动场所撤换直】。接,。负责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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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二条《。 : 宗教教职人员违反!本办法第三十三【条规定未经批准在】宗教活动场所外从事!受戒、灌顶、—讲经、传教、发展信!徒等宗教活动的由县!。。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!事务部门责令改正;!情节严重《的由:。县级以?。上人民政府宗—教事务部《。门建议有关的宗【教,。团体:取消:其宗教?教职人员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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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五,十三条 宗教教!职人:员违反本《办法第四十一条、】第,四十二?。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!四十四条规》定未经批准或—者备案跨区》域活动的《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宗教【事务部门《责,令改正;情节—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宗教事务部】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!。体取消?其宗教?教职:人,员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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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四条》 境外》华侨藏胞违反本办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】主持:宗教活动或者从【事受戒、灌顶、讲】经、传法、发展信徒!等活动的由县级【。以上人?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!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!。的由公安机关依【照出入境管理法律】法规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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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》五条 《 对违反国务院宗】教事:务,条例:和本办法其他规【定的行?。为宗教事务条—例等法律法规已有】处罚:规定的从其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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