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, ?。第六章 矿》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! — ,     第四十七!条  在开采—主,要矿种时对具—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!伴生矿?产应当统一规—划、综合《开采、合理利—用对暂不能综—合利用的应》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!施 《 ,。     第四】。十八条?  开?采矿产资源应当采取!合理的开采顺序【、采:矿方法和选》矿工艺?矿山企业的》开采回采率、—采,矿贫化?率和选矿《回收率应当达到设】计要求各级地质矿产!主管部门应当定期】进,行考核 》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—九条  开采矿【产资源对生态环境】的保护?应坚持“谁》开发谁保《。护、谁?。污,染谁治理、谁破坏谁!恢复”的原则采矿权!人负有对被污染、破!坏,的矿区环《境进行治理、恢复的!责任: —    开采—矿产资源《必须妥善处理—。开采活动中产生的】废,水、废?气,、废渣?、废石和尾矿不得向!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】和专门存放地—以外的沟渠倾倒【、排放;需要排【放污染物的必须符合!国家和自治》区规定?的,排污:。标准 】    第》五十条  开—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!环境破坏或》引发:地质灾害的应—当及时向当地地【质矿:产,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!必要的措施进行恢】复和治理防止灾【害扩:大 《。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一条  —耕地、草地、林地、!水土保持设施因【。采矿受?到,。破坏的采矿》单位或个《人应采?取,回填复垦、植树种草!等措施?予以恢复 】  ?   第五十二【条 : 采矿权人在采【矿,过程中应当向矿【区所在地县级人【民政府地质》矿产主管部》门报送矿《产资源开发》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及!其,他有关资料 !     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地质矿】产主管部门》应当逐?级上报有关矿产资】源开发利用情—况统计报表 — , 《    第五十三条!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地质矿产—主管部?。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应当加强》对矿产品运销环【节的监督管理工作】 :   — , 收购矿产》品的单位《和个:人应当?持,有,从事矿产《品经:营的营业《执照矿?山企业方可销售 !。  》   出售》矿产品的矿山企【业和个体采矿者【应,当持有采矿许—可证:无,采矿:许可:证的:收购单位和个人【不,得收购? 《     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】由指定单位统一收】。购的矿产品必须交】售给指?定单位其他任何单】位和:。。个人不得收》购;矿山企》业和个体采》矿者不得向非指【定单:位销售 《 , 《    第》五十四条  在采】矿许可证《有,效期内或者期满【因故停办或者—闭坑:。的采矿权《人应当在停办或者】闭坑前?30:日内向原《发证:机关提交下列资料】经批准后方可—停办或者闭坑并【办理采矿《许可证注销手—续 :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停办或者闭坑【申请报告;(二【)矿产储量》核,销报告及矿产储【量管理部《。门的批准文件;【(,三)停?办或者闭坑》前采掘工程》。进展情况《及,存,在的不安全隐患的】说明材料;(四)】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!。的土地复垦和环境保!护情况的报告 】  》   ?第五十五条  【矿产资源开采实行】年度检查制度和矿产!督察制度具体办法】由自治区人民政府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制定 ?    】 ,第,五十六条《。。 , 县级?。以上人民政府地【质矿产主管》部,门,依照法律、法—规的规?定对探矿权人—、采:矿权:人进行监《督检查探《矿权:人、采矿人应当【如实报告并提供【有关资?料  】 ,  :第五十七《条  探矿权人与】采矿权人《之间:因矿区范围发生争议!的由:。当事人协商解—决并将?协商结果报矿区所】。在,地,的县级人民政府【地质矿产《主管部门备案;协商!不成:的由发证《的登记管理机关【中级别高《的一方依法裁—决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