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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章 》总,则,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一条  为》了加强?矿,产资源的勘查—、开发利用、保护】和管理维护矿—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!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矿产资源》法和有关法》律、法?规结:合自治区实际制定】。本条例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条:  :在自治?区行政区域内从事】矿产资源勘》查、开发利用的单】位和个人《及地矿监管部门必】须遵守?本条例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  【矿产资?源属于国家所有【地表或者地》下的矿产《资源的国家所—。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!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!用权的不同》而改变 【 :    《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!领导保?障矿产资源的—合理开发利用禁止】任何:。组织或个人侵—占、破坏或变相买】卖 《     第四!条  各级人民政府!对矿产资源的勘查】、,开发应当实行统一规!划、合理布局、综合!勘查、合理》开采和综合利用【的方针 】     》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!的矿产资《源开发利用规划【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计划 【。     !凡在自治区》行政区域内开发【。矿产资源应当照顾地!。方和矿区《。所在地群众的利益促!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!会,进步: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五:条,  自治区人—民政府?根据法?律规定和国家的统】一规划可以由—本地:方开发的矿产—。资源应优《先合:理开发利用 【 , :     各级人民!政,府应当?积极鼓励、扶持和】引导边远贫困地区】从事矿?业开发 》     】第六条  从事【矿产资源勘》查和开采的必须符】合国家和《自治区规定的资【质条:。件依法分别申请经】批准后?取,得探:矿权、?采矿权 】     各级【人民政府《应当保护探》矿权、采矿权不受】侵犯维?护本行政区域—内的国有矿山企业】和其他矿山企—业矿区范围内—的正常秩序 — ?  ?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探矿权、采矿权实!行有偿取得制度【探矿权、采矿权【有偿取?得的费用按国—家和:自治区规定执—行也:可以按规定申请减】缴、免缴 【  《   ?探矿权、采矿权除国!。家和自治区指—定以:。。外也可以《通过招标、投标的】方式择优《确,定探矿权、采—矿权的中标人 】。 《    开采—矿产资源应当按【照,国,家和自治区规定缴】纳资源税、》资,源补偿费 !   ?  :。。依法取得的》探矿权、采矿权经批!准可以依法流—转严禁将探》矿权、采矿权倒卖牟!取非法利益 【 ,   》  第八《条  鼓励国—内外:投资者?依法在本行》政区域内勘查—、开采矿产资源 】 《   ?  第九条  【。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矿!产资源?保,护、勘查、》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!。推广先进技术提【高矿产资源勘查、】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!并对: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!人给予奖励 【 ?  :。   第十》条  勘《查,、开采矿产资源应当!节约:用地加强环境保护、!灾害防治、水—土保持、《。。土地复垦《和植被恢复工作 】  —  : 第十一条 — 自治区人民—政府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负》责本:。行政区域内矿产【资源勘?查、开采《的监督管理工作【自治区人民》政,府有关主管部门协】助,自治区?人民政府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进行矿产资源勘查、!开,采的监督《管,理工作 《 : ?    《市,(地:)、县级人民政府】地,质矿产主管》部门负责《本行:政,区域内矿产资—源勘:查、开采的》监督管?理,。工,作市(?地,。)、县级《人民政?府,有,关主管部《门,协助同级地》质,矿产主管部》门进行矿产资—源,勘,查、:开采的?监督:。管,理工作 》